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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进家查“看黄碟夫妻”风波始末

警察施刑﹐丈夫从看守所释放后精神失常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4日讯】大纪元综合外电讯/2002年在中国引起强烈反响的陕西延安“夫妻看黄碟事件”,在2002年最后一天终于有了结果。去年8月18日深夜,延安 张磊(化名)和妻子李晓凤(化名)在家看“黄碟”,之后张某被突然闯入的民警带走。10 月21日,张某被延安市宝塔分局刑事拘留;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但精神变得失常;12月5日,张某被解除取保候审,宝塔分局撤销此案。事件经过中国媒体的广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轰动﹐虽然看黄碟不是什么高尚的事情﹐但舆论一致指责执法者侵犯公民权力。当事人妻子李晓凤委托律师向有关部门讨公道。随后,宝塔区政法委、政府办、信访局和公安分局组成联合小组调解此事。12月31日,当事人与当地警方及有关部门达成协议:警方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有关部门一次性补偿当事人近3万元,并承诺将对本案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北京青年报1月3日报导了事件始末。

*小诊所早已冷清

2002年12月28日,记者到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采访。当地人告诉记者,小诊所从10月21日张磊被刑拘后就开始“荒凉”。

诊所有三间屋子,临街的那间是诊室,现在已显得非常凌乱,药架上散放着的药品上落了许多灰尘。8月18日夜,前来收缴黄碟的万花派出所民警就是从这扇门进入诊所并同张磊发生冲突的。另外两间,一间是简易的病房,一间是张磊和新婚妻子李晓凤的卧室。卧室窗对面的山坡上是毗屹堵村,李晓凤家就住在村里。张磊和李晓凤结婚后,在村里租了间窑洞做新房,那间窑洞和小诊所就成了他们临时的家。

*警察没穿警服﹐动用私刑

面对精神失常、一语不发的丈夫,刚刚新婚的李晓凤强打起精神,向记者回忆起2002年8月18日发生的经历。

“那天下午两点多,邻居开理发店的马二毛(化名)来到小诊所,借给我们三张光碟。晚上10点多,张磊拿出碟来放,碟的内容是一个外国女人在沐浴,画面上没有男人。看到一半时我们关了电视和影碟机睡了,这时候大概是10点40分左右。”

“11点左右,有人敲门说要看病,张磊的父亲在前屋睡觉,听见敲门,就起身开门,刚把门上面的插销拉开,门下面的暗锁还没来得及拉,就有四个人撞进来,把他推倒在靠墙的滑椅上,然后直奔我们的卧室。”李晓凤回忆说,“这四个人当时都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搜查证。”

“我们当时睡得迷迷糊糊,屋里还亮着暗灯,一个矮胖男人说:‘有人举报你们看黄碟,快起来!’当时我们都没有穿衣服,他上来就揭开被子,同时另外两个人去取碟,要抱走电视机和影碟机。张磊拉过一条裤子穿了一半就赤脚下床阻止,一个高个胖子就把他反剪着手抓住头发按在床上。”

高个胖子和矮个胖子对张磊一阵乱打,张磊挣扎中好不容易挣脱了一只手,抄起窗户旁一根约1米长的棍子抡起来,打伤了民警尚继斌的左手。李晓凤见几个人打自己的丈夫,就胡乱套上衣服上去拉架。这时不知他们四人中的哪个人叫来了万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李晓凤说,她是事后才知道他就是所长的。

“贺红亮进来就抓住张磊的头发,用拳头打他的脸和脖子,打完后问那四个人:‘带手铐了吗?’四个人说:‘没有。’他又问:‘带绳子没有?’四个人也说没有。贺红亮说:‘带走!’高个胖子和矮个胖子就架着张磊出了卧室。”

在这期间,张磊的父亲一直被来人挡在卧室外面,见自己的儿子被带走就上去阻止,也被一起带走。当晚,老人被放了回来。

“他们把我和儿子带到万花派出所,带走时一路打(张磊),到了‘里面’还打。贺红亮把书本垫在张磊胸口,用拳头打他。”老人对记者说。

见丈夫和公公被带走,李晓凤赶忙打电话叫来亲戚赶到派出所,看到张磊坐在椅子上弯着腰,已经被打得吐了一地。贺红亮告诉李晓凤说,他们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和妨碍公务罪。当李晓凤的三哥质问为什么把人打成这样时,贺红亮说:“我把人打死了,一切后果由我自负。”他还对后来赶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说:“谁让你来的?没经我同意就来?”

8月19日,在缴纳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张磊被放回了家。张磊的母亲心疼地说,张磊回来后,头上、胸口、腿上和背上都能看到被打过的黑红色伤痕。在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颈、两肩、胸壁、双膝)。

万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辩解﹐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所以出警收缴黄碟﹐他认为小诊所是公共场所。贺红亮不断强调民警也受了伤,对自己和民警动手打人以及民警当日未穿警服的事却始终只字未提。

*两个月后被刑拘

张磊被放回了家,因为看黄碟而在邻里间引起的风言风语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平静下去。9月22日,已于7月份登记的24岁的张磊和22岁的李晓凤举行了婚礼。

然而,10月21日下午,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突然将张磊从小诊所带走,随后以“涉嫌妨碍公务”将其刑事拘留。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磊。11月4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捕张磊的决定,发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11月5日,被刑拘16天的张磊,被宝塔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以“案件撤销”为由,解除了对张磊的取保候审,1000元暂扣款同时返还当事人。由于这个事件派出所处理不当,不久后,上级对贺红亮作出了待岗处理的决定。

对待岗处理的决定,贺红亮显得有些不服气。“我犯了哪一条错误?”他不屑地对记者说,这不过是象征性处理一下,“这个所长我还是要当的。”李晓凤的态度则很坚定:“要是仅对他进行待岗处理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张磊精神已失常

11月5日下午,被刑事拘留16天之久的张磊终于走出了宝塔公安分局看守所的大门。这16天,对一直没有见到他的家人来说显得格外漫长。终于盼到张磊被放出来,却发现他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李晓凤的姐姐回忆说:“出来后我问他,挨打了吗?他摇摇头说没有。他当时看上去有些呆,但还可以说话。”

11月6日,张磊被家人带到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被初诊为出现精神障碍。7日,李晓凤和姐姐带着张磊到市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张磊显得非常恐惧,他蹲在地上不住地发抖,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咬破了。从那时起,张磊就再也不说话了。

11月8日,张磊住进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又因负担不起医疗费于11月12日出院(4天共花去1000余元)。记者见到医院的病历上写着:患者受精神刺激后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不眠,发呆,有时哭笑无常,感到害怕,生活不能自理,反应迟钝,有自伤行为,有时捡烟头吃……问话不答,不能进行有效交谈,情感淡漠,精神运动抑制,自知力不全……出院诊断:急性应激性障碍。

张磊住院期间的主治医生、精神神经科的薛艺东大夫对这个病人还记忆犹新:“他当时住在医院住院部5楼的神经病房,看见什么人都害怕,看见铁窗也害怕。他经常蹲在墙边的地上,不敢抬头,像是认罪的样子。”

在来自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向阳律师帮助下,张磊一家人决定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双方达协议﹐妻子哭要活泼健康的丈夫

在12月5日案件被撤销后,张磊和李晓凤以及家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处理。

12月31日下午,由延安市宝塔区政法委张副书记、宝塔区政府办公室雷主任和宝塔区信访局陈局长组成的专门协调小组同张磊、李晓凤的代理律师——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商谈。双方最终在4个方面达成了协议:由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医疗费及误工费人民币29137元;对办理本案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协议,一经调解各方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更不得引起任何是非。

宝塔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孙书记向张磊和李晓凤进行了赔礼道歉。

李晓凤哭了﹐她流泪说:“我想起了丈夫被拘留的那些日子,想起了我天天为讨公道到政府申诉,想起丈夫回来之后我天天喂他吃药……只要以前那个健康活泼的丈夫能回来,我就知足了……”

但因为此案而受到强烈刺激的张磊一直低着头,没有任何反应。

历经4个月的风波后终于在2002年最后一天落下帷幕。

*舆论关注

“黄碟”事件经过中国媒体的广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轰动。许多中国法律专家认为,夫妻在家中看黄碟不属于违法行为,警察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没有理由指责张某”妨碍公务”。

中国的新浪网就”黄碟”事件在网上进行了民意调查,1月1日的结果是,一万多名参与调查者中,有90%多的人都认为,张某夫妻在家看黄碟不违法,警察深夜进入张某家中找黄碟不合法。就”黄碟事件”现在得到的处理结果,有网民在新浪网上留言说,这种由政府出头解决问题的做法,是对名曰”法制社会”的最大讽刺,只有得到法律的最终裁决,这件事才有意义。

《南方都市报》 指出﹐“去年8月事件发生后,报刊、电视、广播以及网络,所有媒体都进行了详尽的报道。4个多月来,事件的每一个变动和波折,均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且,这次大部分媒体的指向惊人地一致,几乎是异口同声:警方人员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这和媒体在普通新闻报道上的忌讳重复、标新立异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小人物的命运引起全国的媒体这么强烈的关注,这在新中国新闻史上尚不多见。”

《南方都市报》 继而问到:如果没有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个事件到底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当事人的权利能不能最终得到维护?

报导说“任何缺少监督的权力都非常可怕。”

报导最后指出“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和我相关。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每一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能折射我们的命运。也许,延安这对夫妻的命运,没有我们的呼喊不会改变。而延安这起事件的“最后判决”,也许从此就给我们每个人私人生活的安宁加上了一道保险。每一人的命运都和我相关,应珍视我们手中的每一项权利。”(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