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散文

殷明辉:定静斋报话(二十)

修宪:公民权利的梦想

【大纪元10月15日讯】据2003年9月29日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文摘周报》转载的《法律与生活》2003年第9期上半月陈杰人先生的文章”2004修宪:公民权利的梦想”一文载:”8月11日,新华社发布了一条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开会确定,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于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之一,就是讨论修改宪法的建议……’围绕即将到来的2004修宪,学术界和普通民众的呼声不少:私有财产的保障、迁徙自由的恢复、国家赔偿原则的完善、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有专家指出,无论是学界还是普通民众的意见,其实大家关注和呼吁的问题’本质上是相同的’,那就是应该通过修改宪法,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文章说:”在中国,有一个名词无法对外翻译,那就是:’暂住证’。这个可以’限制人的自由、赋予国家机关随时关押公民借口’的制度,早在十年前就已被全国各地政府利用。在经历了太多的荒唐和太多的悲剧后,暂住证制度终于在广州上演了孙志刚案这惨烈的一幕。湖北青年孙志刚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在广东被非法收容并遭残酷殴打致死。这一事件经媒体披露后,震惊了全中国乃至全世界。我国知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告诉记者,实际上,作为公民基本人权之一,迁徙自由的规定在1954年宪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但从1975年宪法规定的这个权利被取消,至今没有恢复。另外一位法学家和记者谈到了取消迁徙自由规定的原因:’建国以后,我国开始实行严格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的目的,就是希望将农民绑在土地上,关在农村里,不让他们出来,以免给城市,给政府制造麻烦’。资料表明,在中国,每年仅流动到外地长期务工的农民,即已超过1亿,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务工地买房、结婚,渐渐安家。不过,由于政府对户籍的严格限制,这些人仍旧只能怀揣《暂住证》,’在自己的房屋里长期暂住’。在北京市著名的高科技产业区中关村,绝大多数人每天都必须怀揣《暂住证》上下班。针对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限制迁徙自由已经成为一句空话的实际情况,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取消户籍制度,恢复宪法原有的’迁徙自由’。”

陈杰人先生的文章还就”让合法私有财产不再躲藏”、”违宪了,怎么办”、”公民,有权获得充分的国家赔偿”、”人们还有多少梦想”等议题进行了精辟的阐述。陈先生最后总结道:”随着中央修宪领导小组的成立和最近政治局会议的召开,修宪问题已箭在弦上,’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已不再是公民的梦想。”

定静斋主曰:修者,修改也,修正错误也,补偏救弊以正其不良也。修宪当然是一件令全体中国人翘首期待和备感欣慰的事情,也是一件令全体中国人尤其是居住在大陆的老百姓为之沉思再三的问题。为何又要修宪呢?说明现行宪法缺陷颇多,或曰根本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政府当局亦感到自我障碍,更谈不上”与国际社会接轨”,故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夫中国制订及修改宪法频率之高堪称世界之最。然修来改去,就是改不掉胶着的”专制”及”人治”色彩。试举以下一段文字,即可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据《文摘周报》相关资料批露:”新中国一共制订过4部宪法,即1954年、1975年、1978年和现行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已经作过三次修改,共有17条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两条宪法修正案。这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性及其作为公有制经济补充的地位,二是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多达9条的宪法修正案。这次的修改除了根据当时的形势对一些相应的经济制度作必要的修正外,最重要的是增加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说法,并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6条宪法修正案。这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有两个,一是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宪法中的指导地位,二是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定静斋主曰:验诸事实,在日常生活中,”有法不依”和”政府违法”的现象极为普遍,举不胜举。更为糟糕的是在具体施政过程中,大陆当局每以”红头文件”替代宪法,故早有”文山会海”之说,及多如羽檄流星般的”通知”或”实施细则”为牧民手段。其实质乃使宪法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其结果造成政府有威无信,朝令夕改(大陆百姓讥为屙尿变),令斯民无所措手足。

定静斋主曰:倘若”文件治国”这个最能体现”人治”色彩的毒瘤不予根除,则再修一百回宪亦不过如同”唱大戏、走过场”而已,并不会给人民带来真正的好处,或许只会给”特权阶层”颁发道道”护身符”而已。面对”2004修宪:公民权利的梦想”这个耀眼的大标题,斋主不禁群疑满腹,浮想联翩,悲从中来。试问,对于在一个在长达50多年的老大政党统治下的普通老百姓,其天赋的”公民权利”尚停留在梦想阶段,则地球上还有什么比这种事情更为可悲的呢?

末了,斋主尚要唠叨几句: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文摘周报》在本文大标题下竟然刊出一幅毛泽东站立塑像的画面,(为毛在文革中接见红卫兵时高举右臂不可一世的造像)塑像底座则放置了一部经过夸张处理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尽人皆知,毛泽东氏是中国大陆最大的违宪者。将最大的违宪者与”修宪”议题同日而语,无疑地会给”修宪”的精神实质蒙上一层浓浓的阴影。关于彻底清算毛氏违宪罪戾,乃当今及稍后的法律工作者及史家们的神圣职责,恕斋主不与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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