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上将 不再终身役了
【大纪元11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为配合国军精实案并重新规划国防人事管理体系,行政院会昨日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一级上将“终身役”规定,未来调占编阶上将一级职务者,最大服役年龄为六十八岁。
对于已晋升一级上将者,条文通过施行后将会不溯及既往,仍维持“不受现役最大年限或年龄的限制”,可不办理退伍、永保现役,以保障其权益;此外,留职停薪期间,不列计算服役最大年限期间。
另因应国军即将实施的编装调整,对新设置的“准将”,除役年龄与少将相同,订为六十岁;而服役的最大年龄,则介于少将与上校之间,订为五十四岁。
此外,草案增列义务役预官、士官的除役年龄为四十岁,使与义务役士兵除役年龄相同。
国防部指出,国防二法通过后,各军总部及军团及上校职缺大幅减少,中校阶级如具指参学历的营级主官、管,已成为国军最主要的领导人力,为增加运用时间培养优秀高司人才,中校服现役的最大年限将由目前的二十四年,延长至二十五年。
行政院长游锡堃于院会指出,草案修正目的在于积极推动国军人事再造,提升干部素质,同时配合“兵役法”的修正施行,以及立法院所做主决议,重新规划国军军官、士官人事管理体系,以符合潮流趋势。
本案将列为优先审议法案,国防部应积极协调立法院相关党团,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草案并增列常备军官、士官,与志愿役预官、士官等,若经羁押超过三个月或通缉、裁定观察、勒戒、强制戒治;以及因内乱、外患或贪污罪嫌经起诉者,将予停役。
因上述原因而在审理期间,亦不得申请办理退伍,防止其借机领取退除给与,避免造成社会争议。
另配合国军组织再造,对于因机关裁撤、组织变更或业务紧缩而需裁减的人员,草案增订除届满服现役最大年限或年龄者,于裁减日志愿办理退伍者,最高得一次加发七个月俸给总额的慰助金;基于军公教一体原则,退抚基金拨缴费用标准上限,也将由现行的百分之十二,调整为百分之十五。
草案还增订军士官退伍转任由政府捐助超过五成以上的财团法人,应停领退休俸;另鉴于现行对军士官经考送国内、外大专以上院校、军事院校进修学位者之延役,仅规定以八年为限,因而形成教育投资浪费,草案这次并同意延长服现役时期,修正以不逾现役最大年限或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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