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闻

曾就读清华大学的广西最年轻市长 涉嫌巨额受贿

【大纪元12月1日讯】北流市原市长李水明原是“广西最年轻市长之一”,一个曾平均日进数千元的“暴发市长”,如今被送上被告席。在其3年多的任职时间里,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甚至不惜索贿,百姓不禁感叹,如今贪官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后生可畏”。

据南国早报30日报导,11月28日上午李水明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北流市原市长,在3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权之便收受李春来、李向东等17人所送钱财共计 人民币90.1万元,美金1.9万元。此外,还有人民币184.8多万元、港币11.7万元、美金700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 “年轻有为”的李水明曾就读清华

据报导,1983年9月,18岁的李水明考上了清华大学。在读了两年后,因某种原因而休学了。1985年12月,他写了一封言辞感人的信到广西大学,后被吸收为广西大学新闻班的本科生。1989年7月,大学毕业后,先后任玉林柴油机总厂技术员、宣传干事、团委副书记;玉林地区行署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玉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北流市委常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北流市市长,仕途平坦顺畅。

今年38岁的李水明曾被人评价为“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

* 给钱就办事 提拔要进贡 年轻市长“闷生发大财”

虽然李水明的母亲多次告诫儿子“不要学李乘龙那样的贪官”,可春风得意的李水明早已钱迷心窍。

这位市长虽然年轻,但官场中的种种敛财手段却驾轻就熟,政策、办公会议、干部提拔、人事调动等等都是发财的好机会。

2002年12月中旬,铜州房地产公司的李向东送给李水明10万元,以求得在市长关照下得到北流市高特公司的一块土地。李水明一口答应帮忙,但一直没有动静。2003年2月初,李向东,再次从公司拿出10万元赶到南宁送给李水明,要求其尽快讨论土地转让事宜。事后由李水明主持会议,决定把高特公司这块地推出拍卖,铜州房地产公司如愿得到了这块地的使用权。

2002年4月初,个体老板陈仲礼与外商林润生决定在北流市民安镇合资办厂,向北流市政府申报征地103亩。为了尽快得到批复,当年6月,陈仲礼从林润生处拿了1.9万美元送给李水明。不久,该公司的报告得到了审批。

顾寿方是北流市建设局的副局长,他为把北流市建筑设计院的1034平方米的办公用地的使用权改变为居民住宅用地,先后给了李水明2万元,报告顺利被批复。

2003年陈某某想在北流市西琅镇征地办厂,在把征地报告和1万元交给了李水明后,报告马上被签批。

提拔干部和人事调动,也成了李水明手中挣钱的“香饽饽”。日常红包则是他的额外收入。

2000年北流市某部门的张某趁着开车送李水明去玉林办事,将事先准备好的个人简历和5000元一并交给了李水明。后来张某得以提拔为北流市文体局副局长。

北流市个体老板赖某某为了把爱人从陆川县调到北流市工作,2003年7月18日,托编办主任谭某某把1万元和其爱人的调动报告一并送给市长。李水明立即在调动报告上签上意见,叫谭某某拿去办理。

……

报导说,除了大肆受贿外,李水明对能打擦边球的敛财方式也来者不拒:从1998年至2003年间,李水明就收受红包63次,共计人民币72.7万元,港币11.7万元,美元2000元。

* 事发“花果山” 副检察长推动腐败

李水明是一头栽在北流市区的“花果山”上的,正是“花果山”问题的暴露,让他大肆受贿的丑行得以显山露水。这要从一个个体建筑工头李春来说起。

由于历年的工程建设,北流市人民政府欠了李春来共956万元的债务。双方初步达成以地抵债的还款计划,但一直没有具体落实。后李春来找到北流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泉商量,决定找北流市市长李水明帮忙,并承诺,如能落实以地抵债的事情,除送给李水明50万元外,同时还按 政府欠其债务总额的10%提成给何泉作“好处费”。

何泉禁不住近百万元的诱惑,2002年4月,找到了李水明,请求把政府欠李春来工程款问题给落实,并告诉李水明,李春来答应给其50万元。在收到2万元后,李水明开始忙了起来。8月,他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并决定以“花果山”9200平方米毛地,抵偿市政府欠李春来的956万元债务,随后双方签订了协议。

事情办妥了,李水明开始追问何泉50万元的下落。何泉说李春来资金周转困难,但会履行承诺的。李水明不放心,于是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何泉提出借100万元用一年,到期李水明只还50万元。

“以地抵债”在暗箱操作中成功后,在社会上引起种种议论,群众向上级反映“花果山”问题,这个“年轻有为的” 贪官逐渐浮出了水面。

报导说,李水明事发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因其“从不翻供、改供,如实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揭发其他犯罪线索”,被公诉人认定为自首。辩护律师提出还有“立功表现”。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