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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犯罪计划缜密 检调追幕后藏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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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永盛╱台北报导〕调查局指出,国安密帐泄密案系经由四个月以上时间,有计划、有系统的整理机密档案,拍摄一百余张机密文件,并予以加密、储存、复制后,散发给立委及媒体,应系精心策划的集体性犯罪;其犯案动机及幕后“藏镜人”身份,是目前追查重点。

 调查局指出,国安密帐相关机密公文,仅国安局少数人可持有、保管或阅览,“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但媒体刊登内容,经比对结果,确为刘冠军经手、保管的“奉天”、“当阳”专案经费相关公文。

 由于九十年十月至十二月间,即有疑似军方或情治背景的男子,持国安密帐公文影本,与媒体或立委接触,调查局研判,泄密者于该段时间以前,即透过极特殊管道取得国安密帐公文。

 且拍摄一百十二张国安密帐公文资料的卡侬牌(CANON POWERSHOT G2)作案数位相机,系于同一时间,即九十年十月起,才在国内销售。

 而拍摄公文的时间,集中于九十一年一月底至二月初三天内,复制用的CF卡,系于同年二月中旬由博爱路某照相器材行售出。

 调查局研判,从取得、拍摄到购买CF卡,均系有计划的行动。

 在监院于九十一年三月五日,针对国安密帐案通过弹劾丁渝洲、殷宗文、前会计长徐炳强前一天,即三月四日,泄密共犯于当天下午二时至三时许,拍摄台港报纸刊登相关新闻剪报资料八张。

 四天后,泄密者将拍得画面予以加密保存,同时复制数片CF卡,以国内邮递或专人交付方式,投寄散发给媒体及立委;三月二十日媒体即刊登国安密帐内情。

 调查局指出,泄密者的多道加密方式,若未经解密,即使拿到CF卡,看到的内容也是一片空白;调查局研判,泄密者从取得机密公文、拍摄、复制、加密到散布,极可能由多人分工处理,应系集体性犯罪,且国内有涉案人。

 而刘冠军已于八十九年九月间潜逃出境,CF卡投寄时,刘已不在国内,究竟泄密案幕后藏镜人是谁?动机为何?调查局不排除各种可能性,正深入追查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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