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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解雇劳工 必要生活费补助最高五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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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九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昨日审议通过“大量解雇劳工诉讼及必要生活费用补助办法”,其中必要生活补助费用最高可请领五万七千多元,而诉讼补助部分,集体申请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

这项办法是依据“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授权订定,补助类别分为“诉讼补助”及“必要生活费用补助”两类。申请诉讼补助的对象包括雇主未依法给付工资、资遣费、退休金者,或遭到违法解雇的劳工。

诉讼补助范围包含“诉讼费用”及“律师费”,个别申请者,每一审级最高补助四万元,全案补助不超过十二万元;集体申请者每一审级最高补助十万元,全案补助费不超过三十万元。保全程序、督促与强制执行程序全案最高补助分别为三万元、一万元与四万元。

劳委会指出,为迅速解决大量解雇争议,避免不必要之诉讼,申请补助者如果涉及大量解雇争议,需先经过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协调或调解,再共同提出。

至于必要生活费用的补助,必须是因雇主未依法投保、欠缴保费等不可归责于劳工的因素,导致劳工无法请领失业给付,才符合申请要件,并应于解雇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补助标准则以第一级投保薪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给,最长补助六个月。领取生活补助者,不得同时领取其劳委会所订的相关津贴,例如:劳保伤病给付、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等,且劳工申请补助期间,必须提出积极求职的相关证明。劳委会表示,今年度编列的补助经费为一千九百二十万元,明年预先编列三千七百九十二万元。由于这项办法适用对象可回溯自今年五月七日,据劳委会调查,目前共有四十家企业适用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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