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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层夤夜开会商领汇

【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政府、房委会、领汇及其上市保荐银行的最高层开会,谋求令领汇下周一上市,关键政府是否愿无条件承担。

在政府总部会议在凌晨结束后,各人纷纷驱车离去,但没有发表任何声明。

终审法院昨日拒绝了房委会申请缩短领汇案申请人的上诉时限后,政府、房委会、领汇及其上市保荐银行的最高层,夤夜分头会商,谋求一个各方接受、并足以令领汇可以在下周一如期上市的方案。据本报记者了解,政府高层仍争取在周一如期上市,目前关键在于政府是否愿意,当领汇终审败诉时,给予上市保荐银行一个无条件的赔偿承诺。作为保荐银行之一的汇丰银行总经理柯清辉昨日明言,“理论上,如果政府(房委会)愿意提供Open Blanket Indemnity(即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当然可照样上市,问题是﹕政府是否可以这样做﹖”

终审法院昨日的裁决令房委会希望赶于周一早上8时领汇上市期限前,彻底解决诉讼的计划遇到重大挫折。行政长官董建华随即在昨午5时召集相关的司局长,到特首办紧急会商对策。相关官员更一直研商至深宵,到今日凌晨约二时始陆续离开,但未有作出公布﹔房委会发言人则表示,会在今日就有关领汇上市与否,作出最后决定。

房委会成员陈鉴林昨晚证实,房委会分拆资产督导小组委员会曾召开会议,并透露委员会成员已被要求在本周末尽量不要离港,随时召开会议。

一名知情者对本报记者透露,主事的房委会高层,昨日还试图透过民主党副主席何俊仁,游说申请人卢少兰,希望她同意及早上诉,一切法律费用由房委会支付﹔另一方面,房委会正积极研究补救方案,向保荐人保证由当局承担一切因诉讼风险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换取保荐人同意如期上市。

领汇其一保荐人汇丰银行的总经理柯清辉昨出席银行公会例会后表示,领汇上市日期已经“延无可延”,他认为,房委会必须于下周一决定领汇是否上市,因为再拖将面对更大的不明朗因素,对散户很不公平。

柯清辉不愿揣测领汇最终能否成功上市,他指事件发展至今是一个不幸,作为其中一个保荐人,汇丰当然希望领汇上市。他又说,社会上绝大部分人也有同样期望,包括政府、商界、交易所及50万认购领汇的市民。柯又指只有一小撮人不想领汇上市。

柯清辉表示,若领汇最终不能上市,汇丰已做好应变,届时将把散户投资的钱退回,相信不会造成混乱。

据了解,保荐人担心,由于领汇未能在周一上市前取得终审裁决,因此产生了两种法律风险──第一,部分投资者可能会以招股书内容失实为由兴讼索偿,因为招股书内关于法律诉讼部分说,房委会没有悬而未决的重大诉讼。第二,若申请人卢少兰最后在终审法院取得胜利,即终院判房委会出售资产予领汇上市,违背了《房屋条例》,整个上市行动会变成非法,投资者可提出索偿,尤其海外的机构投资者更可能会提出天文数字的索偿。保荐人认为,如果政府不愿意承担这两方面的风险,便必须取消上市。

对于第一种风险,房委会正研究在上市前重新发出风险警告声明,让所有投资者知道,尚有未了结的诉讼,然后安排有意退出认购的投资者,在上市后数天内以原价回售股票予房委会,由房委会及包销商安排再度配售出市场。如果房委会不设立退票安排,则要冒险一博,因如果有一段时间,领汇股价跌穿招股价,不获退票的投资者,便可能以招股书未提及诉讼风险而兴诉索偿。

对于第二种风险,房委会认为,终审败诉机会极微,因为高院原讼庭和上诉庭4位大法官都确认领汇上市合法,但仍然要为万一败诉作准备。

政府内部评估,若要负责担保,绝非房委会所能承担,因为房委会目前只有约140亿元结余,当中还有很多工程项目要缴付,故若要走“担保”这条路,特区政府须施以援手。

消息又透露,房委会正考虑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承诺遇上终审败诉时,会寻求政府紧急立法,厘清原有条例的灰色地带,确认房委会有权出售资产及将资产上市。假如立法补救行动不成功,当局便要承担索偿责任。实际风险将取决于领汇上市后的表现,以及诉讼结果对股价的影响。

据悉,特区政府高层对领汇能否成功上市高度关注,因为此事不但关乎逾50万领汇认购者的切身利益、政府资产私有化计划的成败,以及会影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等。此外,政府高层亦不愿意看到,本来空前成功的上市计划变成国际大笑话,尤其领汇原定的上市日期,正值国家主席胡锦涛到澳门主持回归五周年庆典的时刻、又是行政长官董建华要到澳门述职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