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叶寅夫:亿光未违法 不排除对媒体诉诸法律

【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宏奇台北二十五日电)亿光电子今天传出作假账疑云,董事长叶寅夫下午偕同高阶主管、会计师及律师召开记者会,除强调亿光的做法符合会计原则,没有违反法令外,并对媒体报导表示“不满”,未来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叶寅夫同时澄清,亿光对子公司恒光间只有 1套帐,并非报载的 3套帐,而恒光相关财务主管都是由当时的总经理丁宪治雇用,后来跟随丁宪治离职,绝不是报纸所称,因为恒光在中国非法内销,无法保证“账上没问题”才请辞。

替亿光签证财报的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耀明表示,位在中国大陆广州的恒光电子,是亿光持股100%的来料加工厂,亿光提供的原料或半成品出厂价,加计恒光的加工成本及正常损耗再买回,买回价格以出厂时的新台币计算,再以固定汇率计价(定期调整)折算回美元报价,处理原则没有不合理之处。

黄耀明解释,恒光成品加工后由亿光出售给客户时,亿光入账销货收入是以当期汇率计算,固定汇率的政策指示母子公司转拨订价的依据,没有所谓入账不实,违法商业会计法的问题。

黄耀明指出,由于民国87年汇率波动很大,使恒光赚取的加工利润增加,但却造成亿光以三角贸易出售时发生亏损的不合理现象,双方协议调整价格在实务上相当普遍,没有违法问题﹔加上恒光是亿光持股100%的子公司,以权益法认列损益,上述调整并未影响财报允当表达。

针对报载亿光涉嫌以作帐方式误导会计师对于恒光的查账及盘点,叶寅夫表示,恒光财报是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由大陆KPMG上海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查核,如果有任何不法情事,应该由丁宪治负全责。

叶寅夫表示,亿光90年税后盈余由前一年的新台币2.56亿元,骤降至5136万元,就是由于打消恒光的 2亿多元库存跌价损失,后来包括母子公司的库存管理更加严谨,超过3、6个月就须提列50%、80%备抵跌价损失,超过1年就100%打消。

媒体询问亿光周一是否会采取库藏股进场护盘,叶寅夫郑重表示,投资人应该要认真做功课,不要看报纸乱买或乱卖股票,他相信自己的名声不错,亿光业绩也不差,“就算跌到1元,也不会进去护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