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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和解 微软11亿美元退款无人认领

【大纪元12月29日讯】2003年1月10日,微软公司在一件诉讼案中同意提供11亿美元的退款,以便与原告达成和解。领取退款的两年期限将于2005年1月8日届满,然而大部分有机会获得退款的企业和个人迄今并未提出退款申请。

据太平洋电脑网报导,在该诉讼案中,微软公司被美国加州的消费者控告违犯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了达成和解,微软同意向1995年2月至2001年12月间曾经购买微软产品的加州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价值11亿美元代金券的退款。这些代金券可以用来购买微软公司的电子产品。领取代金券的期限为两年,至2005年1月8日止。

然而,微软公司协助企业申请退款的“调解退款中心”(SRC)表示,迄今为止,在加州1400万有机会获得退款的企业和个人中,只有100万家企业或个人提出退款申请。

SRC表示,在1995年2月至2001年12月间升级过Windows和Office的用户,最有希望能获得微软的退款,有不少企业客户获得了超过100万美元的退款。SRC还特别指出,微软拿出的11亿美元中,有80%是为企业准备的。

报导说,如果微软公司这笔退款过了期限仍无人认领,那麽其中的三分之二将用来购买教学用的硬体和软体,捐给一些经济状况困难的学校。@(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