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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忠:《中央电视台》──这个焦点能爆光吗?

【大纪元2月16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中央电视台》──这个焦点能爆光吗?
  赵安家里现金有一千多万,搜查的经过可以爆光吗?

除了现金有没有存款呀,是多少呀?

房子呢?有多少处?

怎么连新闻报道也没有呀?我可是天天看新闻呀!

是谁送的汽车呢?

谁给他送过钱呢?能说出几个吗?

有多少股票呀?

开公司吗?有首饰吗,有字画什么的吗?是送的吗?

还有许多谣传,据说呀……啊,是那个样子吗?

他不会没事吧?不会“自杀”吧?

还有什么蛛丝马迹需要知情揭发的?

你们可要细查呀,别放走一个腐败分子呀!

帮我问一下,他要那麽多车干吗?

都是什么牌子的车呀,有212吗?

数钱的时候用点钞机,还是用磅称?用尺子?或是用手一掂?

需要会计,出纳吗,需要管家吗?

他没有给别人行贿吧?

有合伙一起做案的吗?

有没有后台,后台是多大个的?

为什么给他送钱,送钱的“钱”是干净的吗?

有美元吗?有日元,港币吗?

新年联欢不会没有腐败行为吗?

为什么网路也没消息了,谁不许的呢?

以前就没有举报的吗?

他是如何伪装这么长时间的呢?

因为啥呀?“央视记者”涉嫌钜额敲诈?能爆光吗?

爆光是毫无商量的,可谁给你们来爆光呢?你自己能爆光吗?

呵呵,看看你们的“月饼馅”是不是也长绿毛了?

还没审完不许报道吗?

那刘小庆的案子也没审完呀,不也可以随便炒呢?

贪污受贿都是主旋律和大气候了,

却使劲的炒人家短税的,那太不讲理了吧?

当然偷税就是犯罪,可这受贿一千多万,

还有车队,就更应该炒了?

请问受贿一千万够不够哢嚓的?

王婆犯法,与民同罪吗?

偷税是偷大家的钱,那受贿贪污呢?

自己家的事就不说了吗?

如果是喉舌,那你们这个喉舌,太偏心眼了!

跟踪报道呀,我们可跟踪等待关注着呢!

揭露丑陋不是新闻记者的天职吗?

难道这天职就是揭露别人的丑陋吗?而对自己的事情一概不说!

如果这事爆光跟踪报道,那大家一看,

爽快公平,只能增加声誉!

不爆光,那就越捂越臭呀!

(2003.1.14)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