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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质疑中华台北名称 外交部:合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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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五日电)台北市长马英九今天质疑,台湾外交部以“中华台北”参与WTO法律咨询中心签署议定书,是否意谓未来民间参与国际组织与活动,也可使用中华台北。台湾外交部长陈唐山说,“中华台北”是外交部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的五个规定名称之一。

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上午转述马英九在行政院会,提出上周议事录确认问题。

马英九说,外交部参与WTO法律咨询中心签署加入议定书,使用“中华台北”名称,但议定书具有法律效益,且外交部一向反对使用“中华台北”,这是否意谓民间未来在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时,也可使用“中华台北”。

外交部长陈唐山解释,外交部对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有使用名称的明确规定,共有五个名称,其中优先使用中华民国,中华台北是最后一项。

曾经参与WTO协商的陆委会主委蔡英文表示,马英九提出的问题早在二○○○年参加WTO已定案,议定书属于附属协定,是低法律效力的协定。

游揆最后裁示,马英九可提供意见供外交部参考,如有其他意见,可向相关部会私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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