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斌珍被害一案看江西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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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江西弋阳十六岁少年方斌珍被害十年。在这十年方斌珍母亲余弯凤,对这起命案的枉判,申诉、上访,从未间断。为了把杀害儿子所有凶手全部归案,这起命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这位刚刚五十多岁的妇女,告状无望,身心憔悴,苍老的与实际年龄不相符。

一、方斌珍被害,是一个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案,而且有接凶手不止方明一人,首先这是一个家人团伙设计的杀人方案和措施的将被害人骗到百里之外的贵溪县化肥厂内,凶手之史、兄、之姐住处附近是坑尸现场,做案现场公安局没真正查清在什么地方。有人举方明被抓后,其姐家马上调换房子,十六岁方斌珍在贵溪县没熟人。在贵溪县化肥厂有兄、妹,以及随后赶到的方四新,杀死身体挺棒的方明是有把握的,杀人后,各项措施也设计的十分完好,现将衣服扒光,化学毁容,资助去凶手外省证明不在现场,把年龄篡改为未成人,并把邻居贵溪法院刑检科钱科长、鹰潭市检查院施付处长,加深感情沟通。更叫绝的是凶手的母新曾是该市付市长之弟的妻子,以及凶手的嫂子、与市、县领导在工作上、私人感情都有关系。在这一切设计评估后,方明家人才敢实施杀人计划。

二、贵溪县司法部门,有计划的包庇杀人凶手一家。院瞒命案真相,把重要情节删去。此案过程简单化。这起有计划有分工的杀人案,如不是20天后的一位老农无意发现和正四处寻儿被害一家撞上个正着。这又是无人认尸的无头案了。在方四新儿女家附近发现毁容裸尸。破案就不难了,为此方四新来个丢卒保车的计划。其守同盟让篡改为十六岁的小儿子方明顶罪,在贵溪司法部门通力合作下,判决凶手方明十二年。方四新自己仅承认帮助儿子裸尸坑埋,扒衣服,方英正在哺乳期就不追问了,先看看这起案子的枉法之明显,首先杀人案不能在县级法院审理,在县级法院只能授理判十五年的伤害罪,贵溪县检查院起诉就是告诉曾判过刑的方四新,你儿有救了,一切按计划进行的。请放心。再有把凶手的年龄改为十六岁。不采纳原始登记户口底卡。而采纳迁来迁去最后一张90年的户口迁移证。(也是漏洞百出),方明1978年生,职业中学初二(转学)也就是说凶手方明不是四岁就上学?!在江西山区小县出“神童”有证为证。还有方四新不得不承认的毁容、灭迹、扒衣服、埋尸体罪行,且还是刑满不到的罪犯,贵溪法院名义上判五年罪,实际一天没服实刑,保外就医。而方英提供做案地点、工具、资助逃跑。该审有卷可查。可是,检查院只字不提了方英,法律的天平偏向何方、庇护凶手一家,枉法判决显而易见。贵溪县司法部门违规在贵溪审理杀人案,是给犯罪人提供共守同盟串供,内、外联系罪情的地方,方把阴谋杀人也改成临时起意的杀人。还是一个不满十八岁单独杀的罪情办法。这起命案,贵溪县司法部门是有计划的枉法。其腐败内情就不得而知了,令人不解的是江西、中院、高院对这样枉法置若罔闻,不纠正问题。反而对于不断申诉,上访的余弯英,采取恐吓、欺骗的手段,现任高院立案庭会庭长,竞充当凶手的掮客,把余弯凤叫到华侨宾馆让余弯凤收下8000元、买断民事责任的追究,余不同意,过几天又把余叫省高院讨价还价,最后黄法官威胁说。就是一万元。如不同意,我照样判,方四新拿去方明还能减刑四年。(事实是这样方明04年年初已放出来)。余弯凤怕民事责任鸡飞蛋打。在这位黄法官的欺逼下签了字,收下一万元,至于好受礼的黄法官,收到多少,黄法官和方四新最清楚,余弯凤收到一万元,还不够,破案前20天寻儿,而花费的旅差费。当时动员所有亲明好友,南下广州、北上北京、上海……

余弯凤无望走着上访路,几年她一遍一遍地跑到北京上访,希望某个领导人给自己案子来一个批示,她也清楚这种机会率几乎是零,正好江西那位黄法官所说“告到那里都无用”。即使这样,余弯凤还是往北京上访,她没有别的可选择,只有这条路,企盼那天上面的人给自己作主,把传说的“包青天故事”落到自己头上。

方斌珍被害至今整整十年,余弯凤为儿从未间断申诉上访,她耗费了十年光阴,路费、住宿、复印……花失了她全家所有的财产,到现在余弯凤还是找不到能查办方斌珍冤案的人,分不清那个部门负责调查江西法院腐败枉判。她也许永远不知道江西有三级法院,检查院、政法委、纪委。冤案制造方越访增加的越多,越上访参与机构增多。能给解决的机会就更没希望更渺茫了。她儿的冤案,只能像皮球一样,在各个部门踢来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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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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