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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楠:公职财产申报修正 吓阻贪渎意愿

【大纪元10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四日电)台湾法务部政风司今天举办“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意见征询公听会,法务部常务次长朱楠表示,草案修正的主要目的不在侦办贪渎,而是让申报人财产透明,可供社会大众检视,可受社会公评,进而影响申报人贪渎意愿。

朱楠指出,专家学者建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应扩大申报人范围、增加向监察院申报对象、申报方式改为强制或动态择一,另考虑修定刑事责任,对于意图隐匿财产或故意申报不实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楠说,与会人员提出扩大范围申报对象包括基层民意代表、学校副校长、行政执行官、易产生弊端的特殊单位主管、军中上校以上首长、司法警察或主管等,影响所及约四万人,其中,军职人员占六千人左右。新增向监察院申报象则扩及各级民代、乡镇代表、十二职等以上法官与检察官、公营机构首长与副首长等。

至于先前关于政务人员财产强制信托的建议,朱楠表示,今天学者专家建议动态申报,每年财产变动达一定金额以上,就需申报。他说,法务部会尽速将各界建议汇整,希望今年底能将草案交付立法机构讨论。

这项公听会与会人员有学者、信托业代表、银行代表、地方机关或县市政府代表、监察院财产申报单位首长,及政风处首长约七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