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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风纪频传 建立司法官评鉴机制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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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郭美瑜台北十二日电)近日司法风纪案件频传,如何淘汰不适任司法人员,受各界关注。今天在一场司法公听会上,与会专家都认为,应建立司法官评鉴机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台湾司法院行政厅长陈宗镇表示,目前司法院对于司法人员风纪采取人员制衡、人员访查,及政风单位特蒐等方式达行政监督之效,但是这些方式皆非法制化,希望藉由“法官法”让司法人员评鉴制度化。

  法务部检察司检察官柯宜汾指出,法务部提出的内部评鉴有八件,但具体奖惩为二至三件,显见内部惩戒有落差,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理事长陈文琪也说,最近的司法风纪案件伤害司法人员形象,有损民众对司法的信赖,透过内部监督可防司法人员滥用职权。此外,也希望民众勇于检举,对于违法犯纪的司法人员绝不宽贷。

  检察官改革协会理事长吴文忠表示,司法人员应该有“优质检察官”的概念,为自己建立品牌形象,只要提到检察官的名字,就可以联想好坏。他建议,上自检察总长下至检察官都应全面评鉴。至于检察总长的任命,希望能经由立法院同意,而不是由总统任命,以维超然立场。

  民间司改会董事林永颂认为,法官、检察官由于特殊公务员身份,宪法规定只有刑事或惩戒处份才能将他免职,司改会希望藉法官法草案通过,建立法官、检察官的监督评鉴机制,让优秀法官有较好的待遇,有尊严的办案,提高法律服务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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