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戈:时代在进步 专权者在“徘徊”

——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火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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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讯】居然能够发表“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自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的第1次,可谓“破天荒”之举也。这,突闻之初令笔者感到欣慰,以为中共当局毕竟进步了。可是,待拿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文本一看,唔,原来如此!

形势逼迫中共当局发表“民主”白皮书,自然是时代的进步。这一点,无庸置疑,因为时势的进展,确实令人鼓舞。但与此同时,面对世界民主大潮,中共的政治保守势力,竟然显得如此的顽固不化,如此“机关算尽”地变换花样,负隅抵抗。这实在让人感到既气愤,又对之万分的卑视与可怜!

因此,笔者感到,大家应当做出理性的反应——对该白皮书内容,进行有理有据的扼要分析与批驳。故而,在政治责任感的驱使下,我不得不耐着性子,再次通读其全文,并作了笔记。

          (一)

同这首次发表“民主”白皮书一样,该文本第1句话,即:“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着实令人鼓舞与欣喜。因为,它居然认同普适民主与其价值观了。因而不再在“民主”一词的前头,冠上“工农”、“无产阶级”、“人民”、“新”以及“社会主义”等美好动听的限定词了。这也即是说,终于放弃那些早已“丑不可见公婆”的斯、毛主义意识形态了。然而可惜,接下的第2句话,就有些不对头了,或者曰“露馅了”。即:“各国的民主是由内部生成的,而不是由外力强加的”。这“馅”露在何处呢?就在于,它以1种事实,来否定另1种事实。不错,世界上始初的原生民主及其政治制度,是由1国之内部生成的。但是,随着世界各国间的广泛交往,民主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必然广泛地传播于全世界。从而,那些在政治上落后的国家与地区的人民,追求或接受(移植)文明成果,就成为不可阻挡的必然之举。例如,若没有宗主国英国的民主成果的存在,就不会有现今实现的民主印度;若没有世界2战的胜利,就难能快速地确立日、德、意等国稳定的民主政治制度;更无须说,若没有国际反恐战争的进展,如今的阿富汗、伊拉克的民主起步,就在根本上无从谈起。……

以一种事实,来否定或淡化另一种事实,历来是极权主义者与反动势力一贯惯使的手法。但却显得既愚蠢又狡猾,实乃真本相也!如此,与其相搭配的拙劣伎俩,便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骗术!请再看:“……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人民十分珍惜并坚决维护这来之不易的民主成果”。什么成果呢?接着该文本第3段中,马上搬出了“新民主主义”与“人民民主专政”以及“社会主义民主”等等。哦,原来“羊头”只中看,其实还是“狗肉”香呀!

难道这“狗肉”真的香吗?非也。君不见,所谓的“新民主主义”与“人民民主”,早被极权主义老祖宗毛泽东自己,以身体力行之恶政,否定得干干净净;他那“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政治流氓行为,就是“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政治体制的最佳、最生动的注脚。至于“文化大革命”实践,就更无须提了,那是被其继承者们不得不“承认”是走了“歪路”的。试想,一种那么容易被走歪的政治制度,究竟是什么制度?我看应该由现在的自我标榜不走歪路的继承者的徒子徒孙来回答。再说,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或许,苏、东那些事实离我们太远,看不清楚;但国人总还清楚记得“6.4”屠城、镇压法轮功、不断制造对政治异议人士的现代文字狱等等,1桩桩,1件件,就都同这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有机地结合著,而且密不可分!

至于现在发生的陕北油田案、广东番禺的太石村事件,浙江东阳的画水事件,等等,等等。均是这冠以“社会主义”头衔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活教材!很好,很好!

由此接下来的几万言白皮书内容,除了斯、毛主义那些意识形态的陈词滥调,以及像“王小二卖瓜,自卖自夸”的自我吹虚之类话语之外,还能有什么实质性东西可作分析的呢?没有了,一点也没有了!

但是,这份白皮书传达出来的一个基调,却是不应当被忽视。这即是:中国大陆这一边,亦是民主的;这里的现行政治制度不仅是民主政治制度,而且很符合中国国情;它是由中国内部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不过,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发展……

显然,这个基调“确立”之后,不管你马英九的“民主统一”亦好,陈水扁的“一国良制”亦罢,都可抵挡一阵子了。人们注意到,该白皮书是在中共16届5中全会刚刚闭幕之后,抛出来的。应该被认为是这次全会精心策划的“成果”,而决非谁的心血来潮之作。

其实,这是故伎重演。像当年面对巨大的国际人权压力,不得不接过“人权”概念,作为反制的“武器”那样,为了继续延缓改善恶劣的人权状况,似乎大获“成功”。而真正结果,其实是酿成让世人唾骂至今!但确实可以做到我行我素,奈我如何的无赖存在。且更同世界上政治落后的国家一齐拉起手来,共同抵制普适文明准则,经常在联合国内,兴风作浪,以邪压正,利用常任理事国特权,欺负、打压台湾,从而拖国际正义事业的后腿而不疲惫!

现在,又面临着长期对台政策失败的被动局面,不思走政治民主变革的正道,却妄图变被动为主动,得以使后极权现状延续万万年。于是,又只好故伎再重演—–接过海峡对岸的民主牌,厚着脸皮再打过去,从而以虚抗实,以假乱真,反正是混水好摸鱼,再抵挡一阵子算一阵子。因为,我是极权主义我怕谁?……

这犹似一股“好死不如赖活”的劲;一个庞然大物,却落到黔驴技穷的地步。哀哉!

          (二)

其实,真伪民主是黑白分明的,岂能随意假冒!以下仅择之要义,予以区分:

A、多党制,即公民不同政治力量一律平等的政治多元化。这就是,由公民自由结成的各党派,在政治舞台上,地位绝对平等;执政党和各在野党,法定政治地位一律平等。法定不存在永久性领导党(执政党)与被领导党(参政党)。否则,就是一党制或变相一党制;而一党制就是一党专制,乃非多元化民主政治也!

B、多党制特征之一是存在合法的政治反对派,即不执政的在野党派。而专制政治体制下,不允许政治反对力量组成合法党派,不允许政治反对派合法存在。从而,执政党实现政治公权力垄断,因而公权力被私化。而私化(缺失有效监督)的“公权力”,是最无法无天的恶权力,乃是国家恐怖主义的立足点,即一种万恶之源也!

C、异体监督,只有异体监督才是真监督,即有效监督。只有存在多党平等竞争与政权权力分立设置,各自独立行施有限权力的政治制度空间中,才有异体监督的存在。它是民主政治的试金石,亦是民主实质是否存在的分界线。

D、普选制。只有在多党派平等竞争的政治构架下,才可能有名符其实的普选制与普选实践。否则,均是戏弄人民的伪民主、现代专制政治的鬼把戏。例如,萨达姆统治时期的伊拉克“普选”总统,萨氏获“选票”达100%这既是最具典型的实例,亦是真实的政治大笑话。但像萨达姆这么厚脸皮的极权独裁者或政治势力,现今并未绝迹!……

E、解除言禁、报禁(网禁)、党楚,是民主化起步的标记。公民言论自由、新闻报导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乃民主社会之常态。弱势公民个人或群体,在“非常”状况下表达意志的静坐示威、游行抗议、集会声讨、罢工抗争等等,乃公民法定之权利,不允剥夺或变相剥夺。不允许成为写入宪法中的“画饼”!只有如此,才真实体现“尊重多数,保护少数”之真义。F、国家政权的横向分权机制。这个机制的真实存在,能够确保权力相互制衡,从而有效防止权力膨胀。从而,才能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非规则行政行为泛滥。同时,法定党、政分离,政、企分离。法定不允许任何党派,在政、军、警等部门置设组织机构。

G、军队(包括员警部门)国家化。法定国家元首为军队最高统帅,……。还有,国家非意识形态化,即国家政权不允许蜕变为某一强势社会集团(阶级)压迫其他社会集团(阶级)的“专政工具”。以及军、警不干政等等,等等。

只要在认识上、实践上,掌握了上述几项实质特征,那么,是民主乎?或专制乎?便可一目了然。除非出于种种既得利益考虑,有意戴上政治有色眼镜,故意地“指鹿为马”,歪曲事实,混淆是非与黑白;既蒙骗民众,亦“蒙骗”自己,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所以说,中国既得权益的专制特权势力若真具底气,大可不必躲躲闪闪,遮遮盖盖的,尽可以鼓起勇气宣告:我们就是认为一党制符合国情,它之所以管用在于,中国人民是天生的奴隶胚,他们就是贱,因而需要我们一党专制政治来管治,才能乖乖地过活。否则呀,天下必然大乱,且将不可收拾。

这就是说,你们既然有这样的“贼心”,就应拿出这样的“贼胆”来。不然,你们的日子过得太窝囊了!但是,你们太没有种,于是总要伪装起来,并强制人民认可“皇帝穿着新衣”。于是,赤裸裸地把政治体制改革,限定于一党专权的框框内,使之永远不变。并把提出多党平等竞争、确立异体监督机制等真民主的实质诉求,统通打成“资产阶级自由化”或责之为“照搬照抄西方民主模式……”,而拒之于门外。呜呼!企求过着这样黑白颠倒的日子,从长远观点看,难道能够舒适地长此下去?这岂不是等于白日做梦吗!

2005.10.23-24.于重庆

──转自网路文摘(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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