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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修正老福法 新增老人住宅专章

【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二十三日电)台湾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新增“老人住宅”专章,藉由提供相关行政措施或优惠,鼓励民间参与老人住宅建设,提供多元化住宅居住使用选择。

内政部表示,因应人口结构与家庭功能转变,老人福利需求日趋多样化,老人福利法修正扩充为八章、六十条,强调老人照顾服务以全人照顾、在地老化、多元连续服务为原则;并强化家庭照顾支持,提供家庭照顾者补充性及支援性服务。

新增的“老人住宅”专章,主要因应老人的多元化居住需求,鼓励民间参与老人住宅建设,提供多元化住宅居住使用选择。

另一新增专章是“经济安全”,明订对于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老人,主管机关得向法院声请禁治产宣告,维护老人财产;并鼓励老人财产信托,促进老人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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