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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方:侨产将随代表之异动变更代表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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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据中广新闻王长伟首尔报导)“首尔土地风波”持续发酵,针对“换名”一事,驻韩代表(李在方)终于开了口,他在声明稿中强调:未来随代表人选的异动变更代表人的名义。

但华侨们还是希望扁政府能够秉公处理并尽全力保护华侨的财产。

针对此汉城华侨协会侨务副会长王文荣特别提出说明,而协会也特别发布一篇声明:指责代表部所言绝非是事实。又说:汉城华侨协会从没有任意变卖国有土地和财产。

代表部此一“说明稿”引起华侨们的公愤和不解。驻韩代表李在方日前与汉城华侨协会两位侨务副会长王文荣和樊春明进行协商时,李代表向王文荣等人表示:“希望协会提出一份正式的公文,由代表部报回国内裁可”。

然而代表部在与他们沟通后的当天傍晚,即以“驻韩国台北代表部领务组”之名义,突然发布了一篇说明稿,其主要内容是:台湾政府根本没有发生和华侨争利之事,再者,所有权人为“汉城华侨协会(在钟路)”以及包括北方、南方及广东三个会馆加上武公祠等“公有”土地,则早已“卖光”。

汉城华侨协会会长邱元仁今天向记者表示:针对此将于近期内召开全体理事会,决定于近期内,向代表部正式提出一份公文,希望能将公文转达予国内外交部等有关政府机构,同时期盼李在方应以华侨权益和福利为考量,将已换成李在方名下的建筑物,还给首尔的华侨们-即换成汉城华侨协会的名下。

协会也决定联合首尔的侨团、社,尽全力保护华侨的财产。

代表部7日在说明稿中提出两点说明:一、有关报导中目前由汉城华侨协会管理之大楼地上物之所有权人名义,变更为“驻韩国台北代表部代表李在方”乙节,查该大楼系于民国六十四年建于中华民国在韩之国有土地上,当时系由中华民国驻韩大使报请外交部核准所建造;建物名称为“中正图书馆大厦”;而管理委员会之成员也全由大使(代表)所聘任;当时更用“中华民国驻韩国大使馆总领事方廷榴”之名义登记,而方前总领事已作古多年,李代表抵任后发现不妥,乃当即变更所有权人名义为“驻韩国台北代表部代表李在方”,而未来将随代表部代表人选之异动,变更代表人名义;

二、变更国有土地和其地上物所有权人名义,是严肃之法律问题,任何心中已无国家之个人或团体,其任何侵权企图,不论说词如何堂皇,不但绝对无法得逞,而且最后也将绝对不能见容于法治社会。

对此,汉城华侨协会强调:李在方日前已承诺汉城华侨协会,提出一份正式的公文,由代表部报回国内裁可,但没想到,李代表为何又于7日发表上述的“说明稿”,这让华侨们怎样去相信李代表?希望扁政府能够重视此一风波,公正的对待华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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