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成:能不能“退国”?

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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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讯】几周以来网上很是热闹,“退党”、“退团”的高潮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连枭爷今天都加入了“退”的行列,不免让我有些落寞的感觉。

我自然不会为大家退出专制政治的桎梏而哀号。我也想跟着大家学一学,找些毅然决然的从容不迫,但翻开自己的历史才发现、除了几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包括“离婚判决书”)之外,再也找不到我参与社会组织活动的有效证明。说来,这也是我人生的一大不幸:几十年生活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一直是无党、无派、无组织。而且,曾身为“工人阶级”,居然连“工会组织”也未靠拢;即便如此,我还是想给自己挖掘点可以“退”的理由和依据。最后我发现,能要求“退”掉的恐怕只有“户籍”与“国籍”了!

提起我的户籍,还有过一番周折。第1次坐牢出狱时,我独居另处。原籍地的派出所早把我列为“迁出人口”。待我拿着一页薄纸来到现住地派出所时,得到的答复是:“一个人不准立户!”。他们并要求我把户口“挂在某个人家户籍上”。我当时的态度很坚决、强烈要求把户口挂在办户籍的警官家。老民警顿时勃发一脸的愤怒,将我的纸片扔出窗外。从那以后我总在想:如果有一天这户籍有人要的话,何不将它卖给别人换得几个小钱花花,也省得受这奔来跑去的劳苦。怎想10年之后事件又出现一个相似的轮回。这一次我可是铁定了心的,死活把一张“户籍迁移证明”捏在手上,等著有看上的买家光顾,索性一合计干脆把那有名无实的“国籍”也搭上了卖,猜想着卖一送一的噱头有益于招揽生意,可到头来这廉价的生意无人问津不说,还让朋友觉得我有“卖国”的恶嫌。

看来这卖“户籍”、“国籍”的生意暂时是做不下去了,但留着这两件没用的东西实在是让我心烦。于是,我就去咨询当律师的好友,看看能不能将它“退还”给政府,把这样的“有限指标”拿去奖励像扬振宁那种“对国家有特别贡献”的人才,把我们这样的无用闲民放逐到非洲去做盲流。如果能够这样,我从此不会有饥寒交迫,至少摄氏30度的气温不用穿棉衣,而遍地的野果不但可以充饥还有丰富的维他命C;如果能够这样,我从此就有了言论自由的权利,奔走的虎豹会倾听我诉求的声音、永远改变被野兽对待的命运!(2005.3.6贵阳)

──转载自《民主论坛》网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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