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反分裂法3条件公布 工商团体盼化为转机

【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八日电)针对中国人大审议反分裂法披露以“非和平方式”遏止台独三条件,台湾工商团体今天表示,中国通过反分裂法显然已势在必行,但盼为两岸人民未来,技术上应尽量善意调整,而且,这个危机,相对也可能是台湾方面的转机,可趁这个机会与中国进行协商。

备受瞩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今天上午正式送交中国全国人大审议,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在会中报告指出,若台湾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从中国完全分裂出去、导致台湾独立的重大突发事件、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条件成立,则“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所谓非和平方式“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且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会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对于上述反分裂法的内容,一直尝试担任两岸沟通对话桥梁、也是日前过年包机成功推手的工商建研会秘书长王调军认为,中国反分裂法“是一定通过的”。因为中国内部同样有比较激烈的鹰派人士,如同台湾的台独人士一样,中国也得面对来自内部的压力。

不过,反分裂法从一开始迄今,可以明显看出用词上一直在做调整,王调军说,“语气非常的软”,例如“非和平方式”代替武力,以及就算非和平手段也会尽可能保障台湾人民安全等,可以看出对岸也已经尽量在做退让。

王调军指出,政府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化危机为转机,因为无论如何,反分裂法就是一个“棒子”,给了棒子后,总是比较不好意思不给红萝卜,政府此时应好好的想清楚,台湾现在需要什么,例如国际空间等等,都可以趁此机会与对岸进行协商。

全国商业总会发言人陈正毅也认为,中国通过反分裂法是势在必行,因为对台使命不能避免要法制化。不过,去年底反分裂法消息出现迄今,由于争议不断,所以,中国一直在海外说明,强调反分裂法只是针对台独。

陈正毅表示,无论如何,反分裂法还是伤害台湾人民的感情,以及对国际社会造成疑惧。所以,他认为,既然无法阻挡反分裂法,中国还是可以在通过该项法案之际,尽量表现出和平意涵与态度,避免启发敌意,例如在技术上,可以将实施的时程往后挪,让反分裂法作为一种政治上的宣誓,好让台湾人民能够愿意相信之中的善意成分。

陈正毅说,两岸自过年包机成功以来,气氛从对抗转为缓和,这种气氛,相信是两岸政府与人民所期望的。他希望,中国政府在处理反分裂法的走向时,能以两岸人民未来的长远福祉为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