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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钊燮:反分裂法条文可能十四日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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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七日电)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天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钊燮今天透露,中国可能先以“立法说明”方式,待十四日人大闭幕时才表决详细条文,也不排除出现“全面禁止核子试爆条约”的先例,即人大通过立法,但国务院不批准的可能性。

吴钊燮下午接受中央社专访时,做以上表示。消息人士也分析,八日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可能有多种版本,一是速战速决,另一种是发表模糊性的立法说明,十四日前才表决。

消息人士认为,长达六天的审议过程可能引发政治效应;在披露草案内容后,中国必须承受国际舆论及台湾方面的反应与关切,在政治宣传上可能有“夜长梦多”的副作用。

吴钊燮认为,如果十四日才表决反分裂法具体条文,可能是考量增加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报告的张力。

吴钊燮表示,经由不同管道获知的讯息,反分裂法是以“原则性”规范,主要在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的关系(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界定反分裂行为、以“一国两制”作为未来两岸问题解决方针,还包括以“非和平方式”处理两岸关系。

他说,目前很难看出中国当局如何将胡四点落实成具体条文。中方可能的立法方式是,先制定“母法”的原则性规范,将来再分批制订相关子法;就他掌握的讯息显示,后续相关子法包括紧急状态法、国防动员法等,还有二十个相关法律。

中国当局是否以正面态度看待扁宋会?吴钊燮虽然说,“看来是如此”,不过他也强调,反分裂法本身是对台湾的“重大恶意”,不能被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所释出的些微和缓讯息所抵销。

他强调,反分裂法立法的本身就是对台湾极大的“恶意”;反分裂法是进逼台湾十步,虽然退个一两步,但总体而言,还是对台湾进逼八九步;陆委会注意的不是对岸领导人“说什么”,更重要的是在“做什么”,如果中方不能悬崖勒马,最后使两岸关系陷入负面状况,中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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