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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网路旅游商品 纠纷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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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荣╱台北报导〕网路及电视购物日趋蓬勃,国内旅游业者近年来也全力推广电子商务通路,但因旅游商品衍生的消费纠纷从去年初至今,累计就有一百五十三件,其中消费纠纷案件总数名列前茅者,更不乏国内知名旅行社。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黄钰生表示,从过去受理消费者申诉网路及电视购物旅游纠纷的案例中发现,其中大约有八成纠纷,多半都是促销广告行程与实际状况不符或登载错误,导致消费纠纷。

黄钰生说,在网路及电视购物频道购买旅游行程,民众一旦没看清楚网路标识的行程,很容易发生争议,尤其在旅游淡季,往往业者都会推出促销或加值赠品,例如饭店的下午茶,或优惠的自费行程,但淡季促销结束后,业者如果忘了更改合约内容,到了当地,消费者才发现产品内容与业者广告有落差,向当地业者反映未果,最容易发生纠纷。

根据北市交通局统计,去年至今,共有七十六家旅行业者因旅游商品衍生消费纠纷,累计一件以上的业者就有廿二家,其中,灿星旅行社、易游网(eztravel )以十七件及十四件分列一、二名,诚信旅行社(ezfly )及雄狮旅行社则同样以九件并列第三名,靠电视购物推销的森辉旅行社(东森得易购 )则以七件排第五名,前五名累计就有五十六件,占了所有纠纷案件的三成七。

台北市副议长李新昨天发出书面质询指出,电视购物频道及网路购物,已成为民众选购旅游商品的全新通路,相较于传统旅行社价格虽然较便宜,但也因为过于仰赖广告内容,缺乏行前介绍等沟通流程,致使消费纠纷层出不穷,这些纠纷中,又以入住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等服务内容产生的认知差距最为常见。

李新表示,这类纠纷持续发生,市府交通局虽然身为法定的地方主管机关,但碍于处罚权限划归中央交通部观光局,交通局也只能被动依循消费纠纷协调模式,配合消保官解决,欠缺事前预防及宣导,相关业务仅剩办理业者异动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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