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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H-1B签证? 不要错过5月12日!

【大纪元5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静编译) 美国国家安全部5月4日发布新闻,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处(USCIS)将贯彻2004年的H-1B签证改革法案,并宣布2005和2006财政年度新的H-1B申请章程,开始于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

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处(USCIS) 批转了联邦公报的执行2004年H-1B签证改革法案的新章程。新章程生效在联邦公报发表以后,并且它改变了2005年和以后的财政年度H-1B的申请过程。这个章程可应用到最近新增的20,000名H-1B签证, 它只为从美国学术机构获得的硕士或更高学位的外籍工作者, 以及应用到国会托管的每年最多65,000个H-1B签证名额。

H-1B签证程序应用到美国企业雇用特别职业的外籍工作者,要求他(她)们是专业领域上的理论或技术的专家, 譬如科学家, 工程师, 或计算机程序设计者。国会50多年前产生了H-1B程序,并在1990年规定了每年封顶65,000个H-1B名额。 作为H-1B程序的一部分, 国家安全部(DHS) 要求美国雇主符合特别的劳动条件,保证美国工作者不受影响。

新H-1B签证的有效性

在仔细审查了2004年的H-1B签证改革法案,和假设新章程能按原计划实施之后, USCIS已经确定2004年法案是合理的,将再应用到2005财政年度-开始于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以及此法案也合适于20,000个新增H-1B名额,它被限制到那些获得美国高等教育的硕士或更高学位的外籍人。

预计会有大量的美国雇主寻求新的2005财政年度的H-1B申请, USCIS鼓励美国雇主依照以下提出的申请程序, 通过隔夜传递服务递送他们的H-1B申请,保证在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或以后,佛蒙特服务中心能最早收到。以便雇主不必为同一受益人提出二个申请,USCIS将自动地处理申请,将不接受一个2005财政年度的H-1B号,作为2006财政年度的申请,除非在I-129表格的第一页清楚地标识” 仅2005财政年度。”

开始在2006财政年度和以后的财政年度, USCIS 将首先处理20,000名拥有美国高等教育的硕士或更高学位的外籍受益人的H-1B申请,以避免H-1B封顶。

如果您提交在2005财政年度

— 2005 年5月12日, 星期四开始(假设新章程按照日程表实施), USCIS 命令美国雇主寻找2005财政年度的H-1B号,提交他们的H-1B申请到以下佛蒙特服务中心的地址:

USCIS Vermont Service Center

1A Lemnah Drive

St. Albans, VT 05479-7001

— 假设新章程按照日程表实施,USCIS将拒绝任一在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之前收到的寻求2005财政年度的新的H-1B申请。 而且, 在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以后任一个USCIS服务中心收到的,而不是在以上的USCIS佛蒙特服务中心的地址,这样的申请将被拒绝。

— USCIS只接受那些,通过美国邮政,快递服务,或通常为佛蒙特服务中心服务的其它传讯公司,递交的2005财政年度的H-1B申请, 个人递交或电邮提交(e-filing)将不会被接受。

— 要求加快审理的申请也许需要递交I-907表格和1,000美元附加费。

— 已经提交了2006财政年度的H-1B申请的美国雇主,可以”升级(upgrade )”他的申请和寻找一个合适的2005财政年度的H-1B号。按照新章程的指示,”升级” 必须分开专门送交到以上的佛蒙特服务中心地址, 但不要求另付费用或全套新表格。 因而, 那些已经提交的2006财政年度的申请(包括那些请求工作起始日期在2005 年10月1 日,或更早) 将可寻求2005财政年度号。 “升级”的提交必须包括:

(1)请求”升级”的信件

(2) 以下任一:

a. 同意2006财政年度申请的复印件,

b. 接受2006财政年度申请的复印件,

c. 有关I-129表格头两页的复印件,如果接受的通知还没收到, 或

d. 新的I-129表格;

(3) 劳工部证明的劳动条件请求(LCA), 在要求的就业时期有效 (或复印件如果还没提供2006财政年度申请); 并且

(4) 如果准备加快审理的申请, “升级” 必须包括I-907表格和1,000美元费。

如果您提交在2006财政年度

— 从2005 年4月1日起, 美国雇主寻求2006财政年度的H-1B号,可以在USCIS服务中心提出他们的H-1B申请,通常有就业场所的限制。

— USCIS将接受第一批20,000个申请H-1B的工作者,他们具有美国高等院校的硕士或更高学位。 在20,000个名额被填满之后, USCIS将考虑那些拥有硕士或更高学位的H-1B申请人,填满国会被托管封顶的65,000个名额。

— 为了保证公正, USCIS只接受那些, 通过美国邮政,快递服务,或通过为佛蒙特服务中心服务的其它传讯公司递交的申请, 以及临时暂停电邮提交(e-filing)。 一旦2005年财政年度新的20,000个名额填满, USCIS 将宣布再允许选择电邮提交。

新文件费用和所有财政年度的表格

— 提醒申请人, 不管财政年度申请, 提交I -129表格必须包括费用:

(1) 基本提交费185.00美元, 加上

(2) 合适的1998年美国竞争和劳工改善法案(AWCIA)费:

a. 1,500.00美元,当雇主拥有26名或更多的美国全时等效雇员, 包括任何正式的或辅助的雇员,或

b. 750.00美元,雇主拥有25名或更少的美国全时等效雇员, 包括任何正式的或辅助的雇员。

(3) 并且为了防止欺骗和侦查,新增了500.00美元费用。 (雇主寻找H-1B或L非移民类的工作者的最初付费,和雇主寻求聘用一现有的H-1B或L的工作者,目前由其它雇主雇用的,必须支付这500美元。 500美元不需要递交: 1) 原雇主寻求延长当前的外籍人H-1B或L身份的; 2) 寻找H-1B1(智利新加坡自由贸易法案)非移民的雇主; 或3) H-1B或L主要受益人的受抚养者。)

— I-129新表格可在网站www.uscis.gov找到和直接使用。但是,直到2005年5月30 日以前, 美国雇主还可以提交I-129和I-129W老表格,只要他们按照新章程的指示,清楚地表明受益人的教育程度。关于I-129和I-129W老表格的信息也可以在以上网站得到。(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