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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遭报复剥夺户籍 村妇被逼自杀

【大纪元8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湖南省衡东县珍珠乡富塘村五组的村民向宁华,第一次婚姻失败后,与霞流镇周某结为夫妻,婚后户籍没有迁入夫家,按照法律规定,她有权参与村里的责任田承包。2003年,珍珠乡政府个别领导则强制取消其母女俩户籍,同时剥夺她们参与村里的土地责任田承包资格。

向出生在富塘村,婚后没有按照农村的一般习俗到男方家落户,一直住在娘家。按照法律规定,婚后女方可以到男方落户,男方也可以到女方落户。因此,向在富塘村安家落户,与其他村人一样种田、做生意、养家糊口,积极完成村里上交任务,履行她作为一个村民的义务。

可是到了2003年,珍珠乡在富塘村的蹲点干部邓国昌在组上主持承包会议时,竟然违反国家法律,取消向母女的户籍及土地承包资格。向据理申辩,邓武断地说:“我就是要取消你的分田资格,看你怎么办!”。

向告诉记者,村里的村民刘泽运,建有三栋房子,其中一栋房子是非法建房,占地60平方多米,至今没有证照。按照总面积计算,刘家6口人建房占地面积有100平方米,使用面积有150平方米以上,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

2003年3月,刘要建第四栋房子,房址需要动到村里的一级良田,他利用欺骗手段,骗取村民在其建房申请表上签名,村民知道受骗后,村民齐集在建房处,阻止建房。刘因没有办建房证,被迫停工。向宁华所承包的责任田,也在刘的第四栋房子范围内。

向、丁xx等村民多次向县政府、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反映刘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并向省、市国土部门反映,有关领导也督促县国土局依法依规处理。而刘也继续上下活动买通关系,意图将其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披上“合法”的外衣。

村民的意见并没有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2004年1月11日,衡东县国土局监察队长陈建军亲自指使办证员办证,担保说:“有事我承担,给他办证。”申请表上还有副县长谭战等四位领导的签名。因此,刘“合法”取得了房证。

向说:“刘的女婿跟邓国昌是表兄关系,他们有权有势,邓先取消我户籍,再取消我土地责任田承包资格,我有3个孩子。前夫没有给孩子扶养费,还有两边父母都要我们扶养,连田也没有了,我们生活相当贫困。”

向不知有多少次去有关部门上访,有些领导直接或间接指出邓的做法不对,邓作为乡人大主席,竟然目无法纪说:“江xx打招呼都不听。”

向告诉记者,我们12人去北京上访,去了政府很多部门投诉,有一个接信访的官员是我们湖南的老乡,问我,你把县政府告了,你不怕吗?我说不怕,我的告诉有证有据。虽然去了多个部门,我的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后来截访的把我们接回来。

回来后衡东县政府始终不给我们解决问题,反而报复我们,县政府周书记要把我们的案件压下去,还说:“你们到处上访告我们,我就不给你们处理,你们就到处去告吧,看你们能把我们怎么样?”。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4、5、6条,国家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任何人和组织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特别是妇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特别保护。

向说:“我孩子都读高二了,我们母女俩被剥夺户籍已3年,孩子读书、升学都是问题,我们根本没有任何人权。几天前,我去了法院一趟,不给我解决,我气不过,跑到法院8楼楼顶,给衡东县李县长打电话,如果你们不给我落实问题,我要跳楼自杀,是你们逼的。电话挂了,马上来了2个副县长和1个官员,赶快拉着我,说:“吓死我们了,下来有话到办公室谈。””

后来在办公室,因我没吃饭,他们给了她一瓶饮料和面包给我吃,我写了一张借条,法院借了1000块钱给我孩子读书,答应给我女儿入户籍,但我的户籍始终不给我解决,还要我等待处理。

向恳请上级领导为她作主,依法保护她和女儿的合法权益,惩处违法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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