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广湘:农村的“定时炸弹”

黄广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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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讯】一天之内看到两则关于“村支书”的新闻报道。其一是《现代快报》报道的江苏省江阴市顾山镇顾山村的党支部王书记,为了建一座寺庙,竟然毁坏烈士陵园。因为王支书是建寺庙的“捐资大户”(30万),其大名从而登上了新寺庙的金匾,高高的挂在寺庙的门上。如今烈士陵园断壁残桓,刻写着24位抗日烈士英名的墓碑周围野草丛生,破烂不堪。和寺庙门口金匾上王支书的名字比较,这些长眠地下的革命先烈们显然逊色了。顾山村“毁陵园建寺庙”的行为,当地群众表示非常痛心,且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可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王书记却“忘恩负义”,市和镇的领导们也装聋作哑态度暧昧,就不能不让人感到一种悲哀了。

现在王支书们不仅有权有钱还要“有名”,而且还要流芳百世。可是为了大兴土木建寺庙,为了自己的名字“不朽”,竟然以毁坏一座70年代修建的抗日烈士陵园为代价,就未免连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也丧失了。臧克家有一首诗写得好: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可“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另一则《法制日报》上关于“村支书”的新闻,更让我惊诧和愤慨:福建省惠安县涂寨镇涂寨村党支部书记郑旭阳,竟为亡父塑了一座金身塑像供奉在村祠堂里。为塑像举办开光仪式时向村民摊派戏款一万元,并强行村民前来祭拜。他曾两次雇凶企图杀害控告其恶行的村民郑清民一家,直打得郑清民腰断腿折。郑旭阳担任村支书十多年来,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犯下了多宗血案,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看完这篇报道,真不敢相信这是发生在新世纪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的事。我气愤之余本想评说几句,但当看了报道在列举郑旭阳桩桩罪责后结尾的一段文字时,我便一句话也说不出:“……直到记者采访结束离开时,当地公安机关都没有对郑清民一家两次被凶手打伤的案件进行立案。重伤的郑清民仍躺在医院里,而其子郑永红被刺伤后,一直躲在外面不敢上班,也没敢回过一次家。”

呜呼!我能“原谅”郑旭阳为了自己私车出行方便,强行拆除周围几十座民房而不给一分钱补偿,还用铁棍将人打得头破血流;我能“原谅”郑旭阳私吞水利、救灾、扶贫、基建工程款几百万元;我能原谅郑旭阳强行霸占村民的企业用地和消防通道为自己建造一座豪华别墅;我能“原谅”郑旭阳包庇村民超生五胎;我能“原谅”郑旭阳组织印刷、操纵“六合彩”赌博活动,并挪用村财政款上百万元购买“六合彩”谋取暴利……因为郑旭阳自封亡父为“七省巡按”,作为“七省巡按”的公子,他岂止是一村之党支部书记,他简直就是一个恶魔“衙内”的化身。而对于非人恶魔所作之一切罪恶又都在情理之中了。然而让我不能原谅的是,在号称是法治社会的今天,郑旭阳之流在当地竟然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而且长时间逍遥法外!

我单知道这些年村长大概是要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我还不知道村的党支部书记是那一级党的组织才有权任命,他们是一群怎样的人。可是不管他是怎样的来头,不管他在农民面前有多大权力,他首先必须是一个守法的公民!然而如此罪大恶极的村支书,十几年来竟置身党纪国法之外,难道不让人匪夷所思吗?村支书本应该是党在基层农村的代表,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党在农民心目中的最直接形象。可是一旦当他们沦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恶霸、“村魔”时,那么这样的村支书不但不能代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将要或者已经严重影响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最终成为埋在广大农村的一颗“定时炸弹”!信乎不信?

转自《民主论坛》2006-04-13(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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