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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解决MOD问题 须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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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秦裕中/台北报导〕中华电信MOD(Multimedia on Demand,多媒体随选视讯服务 )适法性的问题,在昨天的公听会中引发激烈讨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主委苏永钦强调,MOD涉及三个层次,分别是数位汇流发展、民主宪政次序以及产业竞争次序,不会选择性执法,要解决MOD问题,“一定要透过修法”。

中华电信MOD自开通以来,即因适法性备受争议,有线系统业认为MOD涉及传输影像,既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也因官方持股达四成八的中华电信,违反“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中华电信被指为是垄断市场、资源独享,还让政治黑手干预的“媒体大怪兽”。

昨天在一场“MOD适法性问题”公听会,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理事长陈继业建议NCC不该让网路电视(IPTV )由中华电信独占。

中嘉网路执行长张安平说:“中华电信投资五十亿搞大电视(MOD ),但每月回收不到五百万,他们用的钱有一半是老百姓的,难道不需接受监督吗?”

东森媒体董事长魏启林表示,其他固网业者不敢贸然投资IPTV,就是因为大平台掌握在中华电信手中,其他业者若要申请,必须自行开发。

中华电信则强调,欢迎系统业者共享IPTV平台,也说符合交通部“电信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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