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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告总统案 台北地院:四月十八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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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四日电)飞碟电台董事长赵少康不满总统陈水扁和前总统府秘书长苏贞昌二零零四年十月间影射他是“鬼”、“媒体败类”,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言词辩论终结,全案订四月十八日宣判。

赵少康庭讯中表示,陈总统以“人何寥落鬼何多”批评他,且苏贞昌影射他是“媒体败类”,两人发言所指对象非常有针对性,经媒体大幅报导,严重损害他名誉,陈总统和苏贞昌居于高位,越高位的人越应谨言慎行,给予言论自由最大容忍,尤其对媒体、媒体人更应如此,且既称尊重司法,应该到庭以示尊重。

陈总统委任律师顾立雄庭讯中表示,苏贞昌时任总统府秘书长,对有损元首和外国邦谊的评论,自当有所回应,所用言词须较严正,但新闻稿中没有“媒体败类”一词,另外,陈总统“人何寥落鬼何多”一句话只是感慨致力于外交工作,却不断受恶意攻击。

他指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采诉讼代理人到庭方式进行诉讼,并非本人不到庭,就代表不尊重司法。

至于双方是否进行和解,赵少康认为,对外界的批评,在高位者有很多方式可以解释,却动辄兴讼,除非陈总统登报道歉才撤销告诉;顾立雄则表示,陈总统告赵少康案,一审驳回赵少康部分,陈总统已决定不上诉,若赵少康愿意撤销告诉,当然很欢迎。

赵少康、亲民党籍立委刘文雄及前立委蔡中涵三人,二零零四年十月间涉嫌影射陈总统与前巴拿马总统莫丝科索间有金钱馈赠行为。陈总统认为三人侵害名誉,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年一月间判认为立委部分无法提出立论,两人须登报道歉一天,关于赵少康部分驳回。

另外,在陈总统针对赵少康“赠金女总统”提起诉讼当天,在另一场合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出“人何寥落鬼何多”一语,加上苏贞昌当时也在媒体上说“少数不肖媒体、媒体败类”。赵少康认为都是在影射他,因此对陈总统和苏贞昌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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