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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权:直航采原则许可 不须另立新法促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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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家俊台北十五日电)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今晚重申,明天坚持依议事程序,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直航条款通过。他认为,现行两岸条例已有委托或复委托机制,无须如绿营建议的另立两岸谈判法。

两岸条例直航条款明天二度在立法院院会闯关。曾永权晚间受访时说,国亲共同修正两岸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将两岸直航改采“原则许可、例外禁止”制,实施上不会有问题。

他说,现行两岸条例第四条明定,行政院得设立或指定机构或委托民间团体,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之事务,也就是,以现行委托或复委托机制,即可处理谈判事宜,无须另立直航谈判法。

对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质疑两岸航权谈判未果,即便修法也无法如期直航,曾永权说,两岸海空运包机行之有年,各项航线、航权、旗证等事务,两岸可以循既有模式处理,共谋解决方案。

两岸条例第二十八条部分,国亲提案规定,中华民国船舶、航空器等,得航行至大陆地区,其管理办法,由交通部会同有关机关拟定,报请行政院于条文修正三个月内核定施行。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认为,在两岸航权、认证及法律适用等公权力谈判前,碍难施行。

在两岸条例第二十九条方面,国亲提案为,大陆船舶、飞机等,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台湾限制水域、飞航情报区等。这部分朝野共识较高,绿营也没太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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