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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多数H-1B员工工资挨宰

【大纪元5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编译报导) 美国始于1990年的移民和国籍法案 (Immigration Act ),允许美国雇主用H-1B非移民签证雇佣短缺的高级技术性员工,到美国进行短暂的工作,初始停留时间为三年,可以再延期三年。一些美国商业机构或其他组织使用H-1B签证从国外雇佣某些领域的理论或技术专家,通常H-1B签证持有者为建筑师,工程师,计算机程式员,会计师,医生和大学教授。

根据H-1B签证规定,雇主支付持有H-1B签证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同等级其他员工的工资或流行工资(prevailing wage),二者取其高。这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因雇用外籍员工而压低美国的工资水准,以及保护外籍员工免于剥削。流行工资的计算,可参考劳工部或劳工部认可的工资调查(salary survey)资料,并因H-1B的工作地点不同而异。如果H-1B持有者将在一个地点以上工作,所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每个工作地点的流行工资。律师可以根据雇主提供的工作职责、职称和工作地点查出适用的流行工资。如果劳工部颁布的流行工资高于雇主愿意支付的工资,还可以使用劳工部认可的其他工资调查发布的流行工资。

为了解H-1B流行工资规定的效力以及H-1B员工工资是否遭到剥削,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2005年进行一项研究,以计算机程式设计专业为例,比较该行业H-1B员工与同等级美国员工的工资,其中H-1B员工的薪资,系以劳工条件申请(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s)案件所揭露的工资数据为准,而美国员工工资则采劳工统计局职业就业统计(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Occupational Employment Statistics)资料为准。

根据该中心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雇主实际上支付H-1B员工的工资远低于同等级美国员工的工资,这一发现证实H-1B流行工资规定,并不能保障H-1B员工获得与美国员工工资相当的工资。此外,此研究同时发现,H-1B并未如预期解决专业人士短缺的问题以及引进技术员工,反而沦为雇主进口廉价员工的工具。其他的发现另摘要如下:

* 计算机程式设计H-1B员工的工资平均较美国同等级员工少13,000美元。

* 计算机程式设计H-1B员工的工资水准是最低的,劳工条件申请案件中,有85%的H-1B员工工资低于美国同等级员工工资的平均水准。

* 即使雇主声称采用流行工资,还是有47%的计算机程式设计H-1B员工的工资低于该业别的流行工资。

* 少有H-1B员工工资高于美国平均水准,仅4%H-1B员工工资位于美国同等级员工工资水准的前四分之一强。

* 许多雇主在雇用H-1B员工计算流行工资时,通常是运用本身的薪资调查及其入门员工的工资调查,而不是参采更多适当的客观资料。

* 雇用大量H-1B员工的雇主,较雇用少量H-1B员工的雇主,倾向支付较少的工资,以雇用100名以上的雇主为例,其支付H-1B员工工资较雇用10名以内H-1B员工雇主支付的工资,平均低9,000美元。

目前美国国会每年给H-1B工作签证的限额是65,000名。其中,6,800个留给与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国,即新加坡和智利的国民,所以实际上只剩下58,200个配额供其他各国人士申请。至于学校及研究机构可申请的签证数量则无限制。此外,2005 年5月5日生效的H-1B签证改革方案,为在美国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籍员工设置了 20,000个新的H-1B名额,不受H-1B每年65,000名额限制,此即所谓的高学历H-1B签证。

美国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于今年4月1日开始受理2007年的H-1B签证申请。根据该局资料显示,到5月19日为止,该局已批准6,934件普通H-1B 申请,有35,942件申请待批,总计已有42,876件。以每年65,000个名额作为底数,目前普通H-1B签证名额已用掉三分之二。至高学历H-1B签证,到5月19日为止,已批准1,537件申请,3,821件待批,总计已有5,3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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