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2007财政年度H-1B申请注意事项

张雪梅律师

标签: ,

【大纪元3月6日讯】自美国移民局于2005年8月12日宣布2006财政年度的H-1B签证名额用尽至今已经半年有余,在此期间只有部分人员可以进行H-1B的申请,包括硕士的两万名额用尽之前那些在美国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H-1B签证申请者,已经获得H-1B的人员进行签证延期,改变工作期限,更换雇主,或同时申请另一 H-1B,以及某些特定机构(如高等院校等),绝大部分新近从学校毕业或第一次找工作的人员都无法申请H-1B签证或身份转换。对于这些人来讲,尽早申请 H-1B至关重要。2007财政年度的H-1B签证名额自2006年4月1日起可以开始向移民局递交申请,但必须要等到2006年10月1日才可以开始工作。虽然现在距H-1B开始申请的日期还有一个月左右,距开始工作的日期还有半年多,提早计划和准备能够保证尽早递交申请以获得H-1B的名额并且在等待开始工作期间避免出现身份的中断(gap)。以下我将简单讨论各种不同情况的人员与2007财政年度H-1B名额的关系,供大家在准备H-1B申请时参考。

首先是所有第一次申请H-1B的人员都应当从现在起就积极开始准备,以便2006年4月1日一到马上就递交H-1B申请,占有H-1B名额。根据去 年的经验,2005年4月1日移民局开始接受H-1B申请,2005年8月10日名额即告用尽,全年的H-1B名额在四个多月就全部用完。很多符合条件的 申请人从去年就开始等待,因此今年的名额使用情况可能比去年更为紧张,及时递交H-1B申请至关重要。然而及时递交H-1B申请只是第一步,H-1B申请 人还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能够在H-1B正式生效前保持合法身份并避免身份的中断。

对很多在美国新近毕业并获得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人员来讲,如果你的OPT是在2006年9月30日之后到期,你应当能够在H-1B正式生效前一直保持合法身份而不存在身份中断的问题。如果你的OPT是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到期,你可能面对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第一种情况是你的OPT在2006年10月1日前到期,但OPT到期距10月1日不超过60天,即所谓宽限期(grace period)。这种情况你可以在美国合法转换身份,留在美国等待H-1B生效后开始工作而不必出境等待和在美国使领馆签证。应当注意的是在OPT过期后的等待期间你不得工作,否则将被视为非法打工。第二种情况是你的OPT在2006年10月1日前到期,OPT到期距10月1日超过60天的宽限期。这种情况使你在美国的身份产生中断,因此不可以在美国合法转换身份,而必须在OPT到期后60天内离开美国,在H-1B生效时在境外美国使领馆获得H-1B签证后重新进入美国工作。在以往的实践中有一年移民局规定在等待H-1B生效期间申请人的学生身份自动延期,所以不用出境等待和签证。然而去年移民局没有此类规定,所有在H-1B生效前身份中断的人员都必须出境等待,今年是否会有此规定目前还不得而知。如果你想避免由于H-1B生效前身份中断而产生的出境等待和签证,你可以设法将你的学生身份延期至H-1B的生效日期。

不是新近在美国毕业的其他人员在美国境内申请H-1B也同样必须在10月1日前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不同的是这些人不享受上述的60天宽限期而必须始终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即使出现一天身份中断也必须出境签证。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申请H-1B,申请人在获得批准后不能马上来美国而必须等到H-1B正式生效时或稍早一点时签证来美国。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
电话﹕(770)457-5888﹐
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
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移民问答(320) J-2旅行回美后﹐不一定J-1人先或同时回美
移民问答(321) 失去身份应首先想到245(k)﹐可缓解一下
移民问答(322) 经济担保只需一年税表了
移民问答(323)绿卡者不能为女友或妻子申请“陪伴签证”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