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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判决麦当劳应为用餐顾客被抢负责

【大纪元5月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七日电)如果消费者在用餐时财物被抢,餐厅应不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责?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当地麦当劳餐厅内的抢劫案件审理终结,判决麦当劳应赔偿顾客损失。

香港“凤凰网”报导,东莞市民姚女士一日带着儿子到麦当劳餐厅用餐,有一女子趁姚女不备,抢走她的手提袋,姚女起身追夺并高喊有人抢劫,追至二楼楼梯口时,抢包女子的两名同伙拦住姚女士,阻止她继续追赶。最后,抢包女子及两名同伙逃之夭夭。

姚女士总共损失价值两千多元人民币的手机、现金四百五十元。

姚女士认为,就是因为这家麦当劳餐厅内没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而且工作人员对不法行为漠视纵容,才造成她的损失。于是,姚女士将这家麦当劳餐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这家餐厅赔偿损失人民币两千九百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明,姚女士被抢时,刚好保安就餐,餐厅内并无当值保安人员,然而被告麦当劳为知名品牌餐厅,理应配有完善管理系统,对突发事情应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于客流量大的时候亦应配有专门的保安人员,可是,抢案事件发生时,被告经营的餐厅内并没有当值保安人员在场。

所以,被告未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原告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谨慎注意和照顾的义务,应对原告的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不过,法院又认为,这家麦当劳餐厅已提醒消费者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但姚女士却在用餐时把手提包置于桌面,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因此,法院最后判决麦当劳应赔偿姚女士百分之三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