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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今起受理锐普投资人委任求偿

【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三十一日电)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表示,针对锐普电子公司前负责人陈贵全等人,涉嫌于民国94年间制作公司不实财务报告及营收资料,造成投资人重大损失,违反证券交易法案件,即日起受理善意投资人委托,进行相关诉讼,办理民事求偿事宜。

投保中心指出,锐普公司前负责人陈贵全等人涉嫌于94年间进行虚伪交易,制作不实财务报告及营收资料,经板桥地检署检察官提起公诉,现由板桥地方法院审理中,为保障投资人权益,保护中心依投资人保护法受理投资人登记,进行民事求偿。

投保中心表示,锐普案相关求偿资格如下:于94年4月10日(含)至94年7月20日(含)间,于市场买入锐普公司有价证券(含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迄今仍持有者,或于上述期间买进且于94年7月21日(含)以后始卖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

符合锐普案求偿资格的投资人,可尽速填妥求偿表格、检附证明文件及签具相关书状,于8月31日前以挂号寄达投资人保护中心(105台北市民权东路三段178号12楼,投资人保护中心“锐普”案),以便统一办理。

相关登记表格文件,投资人可至投资人保护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sfipc.org.tw),或洽各券商营业处所协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