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4岁老人 我的被拆《控诉状》

肖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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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讯】我家原居住北京西城区南小街钥匙胡同3号,有地3分6厘,房屋7间半,是我丈夫在民国35年11月21日购买的,由北平市地政局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号50304号,购买时地价为21.6万元,房价58万元,并有保证人王栋所签保证书。1951年,由北京市长彭真,副市长张友渔、吴晗签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

1958年9月,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房屋所有证》。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私人财产,任何部门无权侵占和变更,我们享有私宅和宅地无可置疑。但1984年落实私房政策后,市政府不给我们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按照《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的标准核算,我家房宅地价值共265万,这是我家私有财产。但是1998年10月,西城房地局既不协商,也不补偿,硬把我们宅地和10万元的其他财产——共价值275万元,无偿划给开发商西城住宅公司。

我不服,上访北京市政府,政府回答:“按照解放初期的土改法,你们的宅地早已被没收充公。”我家不是地主、资本家,房宅为什么要没收呢?而且也没有任何手续。我和儿子上告法院,法院裁决:“原房屋产权人已去世。现产权人不确定,私有房屋暂不作价”。房产是我丈夫买的,我是他的妻子,我们还有儿女,怎么产权人不确定呢?既然“私有房屋暂不作价”,但为什么无偿划给开发商呢?难道开发商和我死去的丈夫在阴间签了房产转让协议?我继续上告,而北京中级法院无理裁决:限期3日内搬迁。

这是我们的私宅,四代人在这里居住。我已经74岁了,在这个小院住了五十多年了,我家在此还有一家食品店和一处家电修理铺。我们被赶走,不仅丧失祖宅,还断了我们全家7口人的生活来源。我们宁死也不愿搬迁。1999年7月6日,法官、执法队、员警、拆迁办干部、民工近百人,开着囚车、警车、铲车进行强拆。执行厅长胡怀林让我们签字,还让交“强制执行费”,被我们拒绝,并进行抗议。儿子举着牌子:“前面下岗,后面拆房,无衣无食,逼我悬梁!”

于是,员警开始动手,我被押上警车;儿子遭毒打,被捺倒在地,戴上手铐;儿媳和3个孙子孙女也被带上手铐,塞进警车。一个在场的民工气愤地说:“北京怎么乱来,还有王法没有?”结果他也被抓起来。我们被押到西城法院,被逼迫写“妨碍公务”认罪书。12岁的小孙女不写,员警威胁:“不写就给你记入档案,送学校把你开除。”由于儿子和孙子拒绝认罪,被拘留了15天,在牢房受尽虐待。

此后,我们全家继续上告,但都被驳回。4年来,我又急又气已经瘫痪,儿子得了颈椎病,右臂麻木、视物不清;一家7口生活、看病都无着落,交不起房费、暖气费。拳头大的是爷爷,权力大的是真理。偌大的北京、中国找不到讲理的地方。我们自知,以个人对抗政府是“以卵击石”,但我们宁愿粉身碎骨也要冲击这腐朽的社会。
  
《华夏电子报》第153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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