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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标检局赴量贩抽检文具灯具标示 查2件违规

【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十四日电)有鉴开学季到来,经济部标检局今天特地前往家乐福、大润发两大量贩内湖店各抽检文具及灯具商品10多件,结果查出大润发店内有2个灯具型号标示违反商检法,已下架退货。

标检局下午前往大润发内湖二店、家乐福内湖店抽检文具10件(彩色笔、蜡笔、水彩、白板笔及梅花板手各2件)、灯具各5到6件。

标检局说,结果共计2件灯具位在纸箱与本体上型号标示不一致,违反“商品检验法”规定;已要求被查出这两只标示违法灯具的卖场大润发立即下架退货。

官员并将赴制造厂商工厂访问,了解原因、要求改正,一般限期1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标检局已研拟推动修法,让商检法规范经销商(即通路商)必须负起连带责任,修法过后,若有违反商标法者,经销商也将处以连带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