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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早餐店下农药 离职员工判刑

【大纪元9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52岁的男子陈金田受雇范女所开早餐店,由于不满报酬,做了几天就不干了,怀恨在心,前往放农药在蒸笼水箱、水桶等处,所幸隔天范女蒸包子、馒头时察觉不对劲,最高法院昨天依刑法对流通食物下毒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确定。

判决书指出,陈金田于92年10月上旬,在苗栗县造桥乡大西村住家附近范姓邻居所开早餐店帮忙一段时日,但往往做不到1小时,却拿走店里不少食物,老板娘无法忍受,跟陈太太连络,表示愿意给工钱。

那知陈金田隔天就不干了,几天后某晚陈某潜入该早餐店,在蒸笼水箱、盛油茶壶与水桶,加入“加保扶”农药杀虫剂。

隔天清晨5时许,范女开始蒸馒头、包子等,但蒸气弥漫臭味,范女发觉不对,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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