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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人闯ETC车道不应受罚? 交通部保留

【大纪元9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六日电)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既然最高行政法院已宣判,远通电收丧失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 ETC)的最优申请人资格,警方不应取缔误闯 ETC车道的用路人,否则将替民众提诉讼;对此,交通部长蔡堆指出,用路人硬闯车道形同拒缴过路费,是否应不予裁罚持保留态度。

党籍立委刘文雄(不分区)上午在“ ETC系统不稳定,用路人免罚”座谈会中指出,八月初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远通丧失ETC优先申请资格,ETC系统已失去使用正当性,因用路人误闯劣质系统予以惩处,人民难以接受。

他说,若交通部不恢复人工、电子车道合并使用,等于放弃执法正当性,往后警方开具的任一罚单,亲民党团绝对替民众提法律诉讼,且“这场官司,交通部输定了”!

蔡堆答复表示,不论用路人是否安装ETC的机上盒,误闯车道者只要事后愿补缴新台币四十元的过路费,原则上都不裁罚,毕竟任何自动化的电子收费系统都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性。

他说,不过有意硬闯的驾驶人,被通知补缴款项仍不予理会,是否应不予裁罚,交通部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