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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验疑误判 资深法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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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良杰、侯千绢/屏东报导〕前屏东县医师公会理事长、高雄及屏东地检署资深法医罗秀雄,日前相验一名以绳绕颈自缢妇人,因未发现颈部有明显勒痕,又疑误信家属、礼仪公司之言,以心脏衰竭签发死亡证明,被屏东地检署检察官郑伊钧察觉检举,以业务登载不实,涉嫌伪造文书罪嫌起诉,震惊法医界与司法界。

66岁的罗秀雄早于27年前,即接受屏东地检署请托担任荣誉法医(义务职 ),因破案无数与当时名法医杨日松、裴起林同具盛名。罗秀雄与钱政铭合著“法医学”,2007年1月才刷第3版,没想到竟在2006年底被屏东地检署起诉。

起诉书指出,罗秀雄系屏东地检署及高雄地检署聘任之荣誉法医师,以执行检验尸体,交付死亡证明书为执行业务之一,明知行政相验时,应详细检验尸体,据实填写死亡证明书,若发现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之人,依法不得行政相验,应告知申请人报请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司法相验。

95年11月24日下午1时许,屏东妇人许李金凤因久病厌世,以塑胶绳圈绕颈部自缢,经送医急救无效,由礼仪公司人员通知罗秀雄,罗秀雄在其业务上制作之私文书上,填写不实之死亡原因为“心脏衰竭、冠心病、高血压”,死亡种类栏勾选“病死或自然死”,将应进行“司法相验”案件以“行政相验”处理。

虽然罗秀雄声称当时未见妇人身上有可疑勒痕或外伤,且被家属误导,才采取行政相验,发给死亡证明。法医界也认为即使法医或检察官相验尸体,也会根据证人、目击者或家属描述再判断,相验难免有错,检察官、法医可以再勘验或复验确定。

不过,检察官仍认为罗秀雄开立不实死亡证明书15份,并收受新台币2000元,依刑法第215条业务上登载不实之罪嫌起诉,同案之礼仪公司人员一人坦承犯行,检察官予以缓起诉处分,但未对罗秀雄具体求刑。

误信家属所言 采行政相验 罗秀雄 大声喊冤

检方指法医罗秀雄相验后收受2000元,罗妻拿出先生捐款获聘寺庙副主委等证明,为夫婿叫屈。

记者黄良杰/专访

资深法医罗秀雄获悉被起诉大声喊冤,他强调当天90多岁老母也心脏病发,接获验尸通知,急忙从万丹母亲家赶赴相验,妇人死后不到1小时相验,死者颈部未出现明显压痕,家属称病故且无保险,因误信对方所言,才采取行政相验。

罗秀雄强调27年来协助检方相验,都是抱着做功德之心,完全义务性质,不曾收过红包,因当天母亲生病运势差,才按民间习俗与禁忌,收下2000元红包避灾,并无任何对价关系,若被扭曲收受红包,指故意伪造文书,不仅不合常理,更侮辱他的清誉。

罗秀雄说,名誉是医生的一切,被起诉后他曾一度想不开有自杀念头,幸有妻子与女儿陪伴一旁打气,不过,此案已打击法医界的士气与意愿,罗秀雄的荣誉法医聘书期限,刚好到昨天为止,他十分灰心,不想再继续义务助检了。

罗秀雄表示,11月24日相验李姓妇人前,他询问死者儿子与葬仪社,有无医院诊断书及保险问题,死者儿子表示母亲因高血压、心脏病进出屏基多次,当天病发送医急救无效才送殡仪馆,也无保险理赔问题。

罗秀雄表示,当时距死者死亡时间不到1小时,死亡全身柔软且已穿上寿衣,未发现颈部有明显压痕,才没有采取司法相验,2天后检察官再开棺验尸,压痕自然十分明显,他并无故意犯意,是被家属误导,一时失察才发给死亡

相验吃官司 法医萌生退意

记者黄良杰/特稿

因工作性质特殊与待遇不佳,司法界长期缺少法医、检验员,不得不依赖热心的执业医师。资深兼任法医罗秀雄疑被一时误导,却被依业务登载不实起诉,此案重创法医界,许多兼任法医已萌生退意。

屏东地检署目前仅有一位专职法医、一位检验员,高雄地检署只有4位检验员,没有专任法医,不仅工作十分吃重,又无人可以轮替休假,只能求助于医界,但因常接触尸体易中尸毒,仅少数热心医师愿意伸出援手,罗秀雄27年来协助高雄、屏东两地检署尸体相验工作,成为当今权威法医之一。

虽然此案导因于行政相验之误判,却因发生在一位资深老法医身上,又因未发现死者颈部明显压痕,才产生行政、司法相验之争,因此,此案引起医界、法界热烈讨论。

法医界表示相验偶有误判发生,毕竟法医不是神仙,尸变也因个人体质不同有异,只要在学理合理范围内之误差,不应被视为故意登载不实。

例如南回搞轨案唯一罹难旅客陈氏红琛,医院也开出死亡证明,因死者丈夫李双全受访时提到前任越妻也死于非命,检方才怀疑有加工死亡之嫌,下令家属停止火化,李双全最后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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