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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游戏消费争议频繁 台消保会订3天审阅期

【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十六日电)因应网路线上游戏充斥者遭他人使用账号密码、遭他人诈骗或窃取虚拟宝(财)物等消费争议事件,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已订定线上游戏新规范,赋予消费者3日的契约审阅期。

行政院消保会组长邱惠美指出,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合理规范游戏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召开第151次委员会议,通过经济部函送的“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她表示,“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内容除强制要求业者应赋予消费者3天契约审阅期,业者定型化契约条款也不得订定“消费者抛弃审阅期间”的字样,否则属无效条款。

有关消费者关心的“天币被盗”如何处理解决?新规范已清楚规定,消费者若发现、并向业者告知电磁纪录遭不当移转(即宝物或天币被盗)时,业者即应暂时限制该游戏使用权利,并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持有该电磁纪录(即宝物或天币)的第三人,在7 天内提出说明,以利于事件真相的厘清与责任归属。

如果持有电磁纪录的第三人没有在期限内提出说明,业者就要直接回复遭不当移转的电磁纪录;假如持有电磁纪录的第三人不同意业者相关处置措施时,就属于涉及刑事的案件,此时业者及消费者就应循报案程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