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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运员工疑长期溢领加给 政风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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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六日电)台北市议员庄瑞雄等人今天指出,台北捷运公司疑爆发内部员工经常性盗领或溢领危险工作加给。经台北市政府政风处清查一年来的资料,台北捷运公司确有核发程序不确实情事,每次请领金额数百元,且为普遍长期存在的状况,至少有超过十人不实请领,全案仍持续调查中。

政风处官员表示,市府已于八月二十七日着手调查,专案小组清查核对2007年资料,初步发现台北捷运公司维修设施部、运务部等单位的员工,事前申请加给与事后从事危险工作事实不符,涉及人数超过十人,每人每次请领金额约在新台币五百元以下,每年溢领危险加给次数最多约两、三次。相关涉案员工已陆续缴还金额,专案小组正持续追查往年的资料。

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庄瑞雄、刘耀仁、陈嘉铭、黄向群、张茂楠上在台北市议会民进党团召开记者会。

庄瑞雄表示,陈情人向他检举指出,捷运公司维修部门同仁疑集体“A”钱,经查近千名员工都是长期请领而非个案,但陈情人向捷运公司单位主管检举时,主管竟回答“你会害死很多人”,显见主管互相掩饰。

庄瑞雄指出,自2003年起,台北捷运公司每年都有一万七千余人次请领“危险加给”津贴,台北捷运公司每年发放的加给总额约一千万元。不过有员工甚至连休假也申请危险津贴。

庄瑞雄举例,依捷运公司规定,请领危险津贴须于从事危险工作三天前提出,不过,赵姓员工五月十七日请假半天,仍请领危险津贴,另曹姓、罗姓员工也有相同情形。此外,王姓及赵姓员工外勤受训,也申报危险加给,甚至有股长级人员自己请领盖章。

刘耀仁则痛批台北捷运公司员工疑涉溢领或盗领的行为,内部员工还视为“福利”,如同“结构性贪污”。

台北捷运公司设施部副理郑德发表示,捷运公司董监事会联席会通过的“台北捷运公司从业人员加给增给基准”,规定从事高空作业、局限空间/缺氧作业、夜间轨道作业等危险工作的员工,每月请领的危险加给为“固定”加给的2%,须三天前提出申请,事后再予比对。

郑德发说,捷运公司于九月间发现有三名员工因临时休假或公假未到班,溢领危险加给津贴共五百元,员工已缴还金额,公司也已进行考核处分,包括土木、机电厂长、股长、设施部管理课长、土木、机电厂承办人等十一人各遭记小过或申诫不等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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