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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新娘指台外交部刁难 近三千人恐成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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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三日电)近二十位嫁来台湾的柬埔寨新娘今天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哭诉外交部未考量国际政治因素及她们已在台湾结婚、生子事实,蓄意刁难,使她们无法取得身份证,权益受损,甚至还有成为国际人球可能。她们要求外交部,依国籍法第九条后段规定,比照日籍新娘让她们取得身份证。

柬埔寨新娘在南洋台湾姐妹会秘书长吴绍文、外籍配偶成长关怀协会理事长黄乃辉陪同下,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不少出席的柬埔寨新娘都带着年幼的子女,证明在台湾结婚、生子,不是以假证件入台从事不法。

吴绍文表示,嫁来台湾的柬埔寨新娘人数已有五千多人,还有两千八百多人没有取得身份证,不但每年须重新申请居留,警察还可以无预警到府查察,人权没有受到保证。

她指出,中华民国国籍法规定,外籍人士必须声明放弃原有国籍才能归化中华民国籍,但柬埔寨、泰国及日本政府却明文规定国民不能放弃国籍,外交部又宣布所有柬埔寨证件为伪造,不肯认证,断绝柬埔寨新娘取得身份证途径,也使立法院通过行政院函请审议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形同具文,成为一大讽刺。

娶柬埔寨新娘的黄乃辉以书面表示,近三千名柬埔寨新娘来台已超过五年,都有自己的家庭,每年却还要花钱办理居留证延期,若柬埔寨新娘被丈夫赶出家庭,居留证到期就得被送回柬埔寨,被迫与子女分离,人权没有保障。

居留证即将在四月十八日到期的柬埔寨新娘陈月美哭诉,她来台七年,现有两名分别为六岁、二岁的子、女,但今年一月丈夫把她赶出家门,至今不接她的电话,也不让她看子女,她很担心居留证到期后,丈夫不愿帮她续办居留,她就无法再回到台湾,将被迫与子女永远分开。

吴绍文、黄乃辉表示,国籍法第九条后段明文规定“能提出因非可归责当事人事由,致无法取得该证明并经外交机关查证属实者,不在此限”,共有二十二名日籍新娘即因此规定,获专案办理入籍,呼吁外交部本着人权立国立场,解决柬埔寨新娘入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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