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心理

睡眠争霸战

我要郑重向大家宣布:我不想睡了!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相当难受,因为……因为凡是人类都必须要睡觉,不睡就不能成为“大人”了。但是,我还是不想睡!因为,睡觉是件痛苦的事。

听我抱怨这么多,你一定有些莫名其妙,不知我到底在抱怨什么?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爸妈居然企图控制我的睡眠时段。

他们常说:“还不去睡觉,小心我把巫婆叫来。”、“再不睡的话,魔鬼就会来了。”

但是你猜,他们几点才睡?最早、最早是凌晨一点,最晚、最晚是凌晨四点,我晚上十二点睡觉,跟他们比起来,是不是有些小巫见大巫?然而我却错了,错得必须被巫婆抓去,魔鬼吃掉,他们却什么责任也不必负。

如此的标准,我真的不知怎么定出来的?

有一次,我梦到小朋友的好朋友恐龙洋德,我请教它,大人和小孩为什么这般不公平!它的回答很妙:“小孩是一种没有人权的动物!”意思好像是说,小孩的智慧不佳,像极了的动物,只能用打、骂、踹、骗、哄对待他。

是吗?对于恐龙的反讽式说法,我知道有些无奈,但也非常不满。我想自己明明是人,为什么得接受非人的待遇,于是我要抗议,我要用“拒睡”抗议。

心理学家叔叔曾说过,人类有三种行为是无法抗拒的,一是吃饭,没有人可以不吃;二是上厕所,没有人可以拒上厕所;三是睡觉,没有人可以成天睁大眼睛不睡觉。

既然人类不能不睡觉,那么我的不睡觉就应该有迹可寻了,首先一定是父母的“以身作则”,像我爸妈以身作则的晚睡,我只好有样学样的“模仿”他们,当起“夜猫子”。

当夜猫子其实很无聊的,他们忙他们的,我必须自己找乐子,找不到乐子的时候,就只好叨扰他们,爬到他们的椅子上,抓抓他们的脸,画画他们的书,然后再活该挨打。玩这种游戏时,老爸当然心烦,我也不怎么高兴,因为最后总是在他们的吆喝声中,结束了一天的论战。

我的抗争,其实也是为爸妈好,太晚睡不但有损身体健康,同时也为我塑立“坏模范”,等我养成习惯之后,再找我麻烦就不太对了。不瞒你说,我还比较喜欢“早睡早起”咧!

我这样子替父母的身体设想,希望他们知道,阿们!不必替我列入二十五孝啦,只要立碑宣扬就可以了。

其次是“没有休闲”。如果把小孩子的精力“量化”,父母就可以发现,如果我们每天发泄的精力只有百分之二十,可想而知,我们就必须“作怪”到筋疲力竭为止。我的想法是:假如每位父母明白这个道理,就应该拨冗陪陪我们“玩游戏”、“唱唱歌”、“郊郊游”,把我的精力好好宣泄出来。

玩游戏并不难,你会玩“姆指,姆指动一动”、“捉迷藏”、“扭扭亲子舞”、“扮鬼大竞赛”吧!如果你会,就可以把我们累得很惨,不得不睡。星期假日再带我们去玩,去郊游,让大自然把我们修理得睡眼惺忪。

假设我这样的呼吁、抗议有效,我就决定不再不睡觉了,因为不睡好苦哟!

摘自:游干桂所着《宝贝在说话》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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