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洛:太湖水污染的背后

王维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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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1日讯】

治理太湖污染年毫无成果

二○○七年五月底、六月初太湖水严重污染,江南重镇无锡无干净水可喝,引起世人的关注。一九九二年,李鹏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地球峰会上宣布了中国政府雄心勃勃的环保计划,太湖水污染治理也是其中一个项目。屈指算来,至今整整十五年了。李鹏把治理太湖污染列入其计划,自认是心中有底。因为一九九一年国发(一九九一)六十二号文件就宣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太湖的决定”。李鹏认为治理太湖水污染并不困难,也就是三、五年的事。因为中国经济发展了,经济发展了就可以拿出钱来治理污染。

到了一九九五年,太湖水污染没有得到治理,反而有所加重。太湖水污染治理就被正式列入第九个五年计划。八年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成果。接着被列入十五计划,后又进入十一五计划。十五年过去了,二○○七年太湖爆发了大面积污染,在太湖边上的无锡没有水喝,发出了呐喊声。其实此时太湖边上的其他城市如苏州、宜兴、嘉兴、湖州也是没有干净水可喝,只是不敢发声罢了。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出版了一本关于环境保护的书,名字是《寂静的春天》。这是一本对西方工业国家现代发展有很大影响的书。美国、欧洲基本上用了十五年的时间就抑制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但是为什么在中国,在太湖水污染治理方面,国家当初计划的项目也实施了,大量的资金也投入了,十五年后,太湖水污染不但没有得到治理,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环境污染背后是社会腐败

太湖水污染的直接原因是:

–大量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入太湖。太湖流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财政税收最多的地区,是财政部的钱袋。先是郊区和农村的社队工业的蓬勃发展,后来是大批外资企业的落户,以出口导向的企业的落户。如今,太湖边上一个市的GDP超过其他地区的一个省,太湖边上一个镇的GDP超过其他地区的一个市。工业的发展,导致工业废水的增加,以及有害物质的急剧增加。

–农田使用的化肥、农药的残余物被雨水带入太湖。太湖流域历史上就是中国的粮仓,是鱼米之乡。但是在过去以粮为纲政策的指导下,为追求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这化肥和农药对土壤来说,就如人吸毒,会产生依赖性。一旦中断使用,农业产量锐减。中国土壤中的化肥和农药残量,是水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

–太湖养鱼业发展和人工喂养的食物残留在太湖中。

–生活废水的排放。

太湖水污染的更深层的原因是一九九二年以来中国政府治理太湖水污染的政策和措施的失误。太湖是一个面积大、容量大的泄湖,其上游是浙西的天目山和安徽、江苏的茅山,其出口是黄浦江、苏州河等。一九九二年以后,中央政府只注重人为加高太湖的湖堤,建造闸门,分割湖面,修建人工的入海通道,把自然的太湖改造成一个由几千个闸门控制的人工平原水库,改造成一个既无自然入口又无自然出口的、水基本不流动的人工水库系统。大量的污水进入这个人工平原水库,水不流动,没有自净能力,没有物质、能量的交换,湖水富氧化,水质变坏是必然结果。

其实,太湖水污染的背后是社会的腐败。中国政府现在公布的水质报告,说什么╳江水质良好,╳湖水质良好,达到饮用水标准,老百姓可以放心地喝水。松花江水污染一个星期后,政府就说水质达到标准;太湖水污染几天后,政府也说水质达到标准。其实中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制定了文化大革命后第一套地表饮用水源水质标准,这套标准要求还比较高。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就对这套标准做了很大更改,降低了水质要求:八十年代不合格的水质,按照九十年代的新标准,不但是合格,而且还可能是良好。一个政府用降低标准来掩盖水质变坏的事实,这个社会腐败到何等的程度!

中国目前公布的水质报告,只包括二十几个项目,主要是物理指标,比如温度、颜色、透明度等等,不包括有害物质的指标,比如含铬量、含汞量等。美国人或者欧洲人喝中国的自来水,十个有九个拉肚子,因为大肠杆菌的指标比国际标准高出许多。一般政府公布水质报告,只公布合格的指标,不合格的指标,则不予公布。公布水质报告必须经过党委批准,据说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和谐”和“安定”。许多中国市民以为,一个城市,一个水厂,一个城市供水网,我们的父母和我们喝的是一样的水。领导当着电视机的镜头,大口喝下略带臭味的自来水,他们在家喝的也是一样的自来水。如此看来,即使太湖水污染再严重,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因为领导与老百姓同污共臭。其实,中国一个城市的自来水厂有不同的水源,有不同的供水管,向不同的“居民”提供不同质量的自来水。水质好的提供给领导,水质差的提供给一般居民。水质好的支付低的水价(有水价补助),水质差的支付高的水价。

环境质量没有变化?

中国环保局每年都发表环境质量报告,每年都离不开这句话:环境质量没有变化。环境质量没有变化,太湖水没有变坏??那么中国环境质量到底有没有发生变化?太湖水质到底有没有变坏?上海的苏州河是太湖的出口,江泽民曾说过,我在上海上学时,苏州河的水质还是好的。江泽民什么时候在上海上学?那是在一九四六到一九四九年国民党统治期间。胡锦涛也曾说过,我小时候在那里(指江苏泰州的城河)游泳。可以供游泳的河流的水质应该是不错的。那是什么时候?那也是在国民党统治期间。文革期间毛泽东还在长江中游泳,要是毛泽东今天还活着,他能到长江中去游泳吗?

此次太湖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有人把责任推到地方政府和不法业主身上,说是地方政府领导只追求功绩而不惜破坏生态环境,说是不法的业主为了私利,贿赂官员,违法向太湖中排污。其实这两个说法都不准确。第一,太湖的使用、管理都不是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而是中央政府的职权范围,太湖属太湖委员会管理,而这个委员会直属水利部。一九九二年成立的太湖治理领导小组,经国务院总理亲自批准,也由水利部部长出任组长。因此,太湖水污染是中央政府只追求功绩而不惜破坏生态环境的结果。再说,地方政府的官员也都是中央政府选拔任命的。第二,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不存在“违法”向太湖中排污的行为,而只存在“超标”排污的行为,“超标”不是“违法”,“超标”的结果是向环保部门交纳超标排污费。再说中国政府又没有制定统一的排污标准,各行业自己制定排污标准,比如钢铁行业的排污标准和印染行业不同,印染行业的排污标准和造纸行业不同。作为业主来说,既然不存在“违法”排污,剩下的问题就是缴纳超标排污费的问题。缴纳多少?向谁缴纳?通过行贿官员,可以达到少缴超标排污费的目的,这是法律的灰区。可见太湖水污染事件的责任在中央政府,在于中国环境保护法中错误的条款,在于社会的腐败。

中国和美欧环境保护的差别

为什么美国、欧洲能用十五年的时间就抑制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使之向良性循环转变,而在中国,太湖水污染治理十五年却毫无功效?同样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治理十五年也毫无功效。难道是中国在环境保护工业技术方面落后于美国、欧洲那些国家?那么最大的差别到底在哪里?

其实最大的差别不在于技术方面,最大的差别在于是否有民主,民众是否能有效地监督政府?

有人问:您有什么办法治理太湖水污染?我的回答是:公开放映好莱坞电影《爱伦.伯洛科维奇》。伯洛科维奇是一个真人,电影描写年轻女子伯洛科维奇为受水污染而得病的美国人获得钜额赔偿的故事,用现代中国流行的语言,就是环保维权的故事。美国好莱坞最著名女演员茱利亚.罗贝茨担任这个角色,并因此角色获得奥斯卡女主角奖。茱利亚.罗贝茨是中国人熟悉的好莱坞女演员,但她的这部电影中国大陆却没有公开上演过。伯洛科维奇环保维权,成为美国人的英雄。在美国、欧洲,有很多像她这样的环保维权人士,他们推动政治家修改政策,制定环保法规,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他们监督企业,企业才不敢为所欲为。

太湖边上的一个小村,这里人喝受污染的太湖水,很多人得了肝癌。这个村肝癌发病率是中国平均水平的一百倍。在太湖边有多少这样的村庄?在中国又有多少这样的村庄?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本质,是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一部分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知识分子得利,一部分民众利益受损。因喝受污染的太湖水而得肝癌的病患和他们的家属,则是最大的受害者。在美国,这部分民众可以通过民主法治的道路,要求得到他们的赔偿。这就是伯洛科维奇帮助他们所做的。如果太湖边的村民也得到合理的赔偿,太湖流域将不再是财政部的钱袋;如果中国的百姓也都得到合理的赔偿,中国政府也不再可能是在世界上撒钱的土财主。因为中国的快速经济发展,减去污染造成的损失,比如老百姓身体健康的损失,是个零增长。这就是《爱伦.伯洛科维奇》不能在中国公开放映的原因。

在中国,也有很多伯洛科维奇这样的环保维权人士,他们也在监督政府、监督企业,但是他们必须为他们的合理合法行为付出钜额的代价。他们被政府视为敌人,政府动用国家机器对付他们,将他们抓起来,将他们判罪。有“太湖卫士”之称的吴立红,就是这样的环保维权人士,他现在被关在监狱,受到酷刑的折磨。中国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自称也是环保斗士,一连三年刮起毫无效果的环保风暴。但是潘岳对吴立红,却没有惺惺相惜的感情,不为吴立红声张正义,不出来为吴立红说一句话,反而将吴立红状告的江苏宜兴环保局封为全国环保先进单位。可见潘岳的环保和千百万环保维权人士所追求的是两码事。

如果中国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民主,即使有千万个像吴立红这样的环保卫士,中国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仍然无法阻止,太湖水污染的悲剧将在中国大地不断重复上演。

转自《争鸣》2007年7月号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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