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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动债引发问题多 预审恐难杜绝不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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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五日电)美国次级房贷爆发至今逾一年,并引起全球性金融海啸,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周终于决议,年底前将建立连动债商品审查机制,可望成为复杂衍生性金融商品上市销售的过滤网,不过却非杜绝银行不当销售的根治之道。

市场人士分析,连动债一旦改采预审制,所有连动债上市前都得经过审查、备查,加上现在投资人闻连动债而远之,“连动债上市档数及交易量一定马上萎缩”。

不过市场人士指出,台湾投资人向来有敢冲健忘等特质,现在很多人被连动债拖垮,两年后若景气回温,连动债商品又包装成保本、高利率,恐怕又有人要抨击预审制度成了金融市场的绊脚石。

金管会官员解释,去年六月以前,多数连动债都有不错报酬,争议很少,次贷风暴之后,因金融市场反转,才引发一连串的连动债销售争议,官员认为不是连动债到底能不能卖的问题,是销售过程出了问题。

连动债即所谓的结构债商品(Structured notes),原先以十年以上等长年期设计,因可提供诱人的利息收益,加上保本设计,成为手上握有庞大游资客户的热门商品。

不过随投资银行的财务杠杆日益扩张,连动债商品经层层包装,连理专都说不清楚一档连动债到底背后连结了哪些商品,例如受到油价波动等会有什么影响,一旦商品复杂度提升,未知的风险也增加,但理专忙着推销商品、客户大手笔投资之际,却未提高警觉。

连动债“出事”已非头一遭,几年前长年期的保本、高利息连动债在台热卖,由于投资年限过长,加上理专销售时恐没说明清楚投资人需持有至到期日才能完全保本,造成许多客户因需要资金而提前解约,十分不划算,也引发争议。

之后银行改卖短至三年以下的连动债,让客户的资金更具流动性,不会一绑就十年以上,但短年期连动债也因此无法设计成完全保本,“条件式保本”的连动债变形虫因此出现,但许多投资人仍以为是完全保本型,不巧碰上金融市场反转,原本以为保本的连动债就此血本无归。

去年底开始,金管会、立委办公室就开始接获投资人的连动债纠纷申诉,不乏退休金泡汤、家计出现危机等各种令人同情的情况,多数指控理专没讲清楚、主动说服将到期的定期存款转为连动债投资等,甚至到今年八月,还有银行主动推销连动债给84岁的老太太。

这波金融风暴来的又急又大,谁也没料到曾是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的雷曼兄弟会走入声请破产保护,面对大量的投资纠纷,主管机关对银行虽逐步采取导正手段,却多数仅止于自律规范及高度的道德期盼。

今年四月底银行公会通过“银行办理财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销售业务自律规范”,要求银行应审酌客户年龄等情况销售金融商品,例如客户年龄加上金融产品的年限若大于70,客户需签署风险声明书,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销售时需录音或由第三人复核。

此外,金管会今年六月中发布加强信托业办理受托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业务的应注意事项,要求银行不得主动推介特定国外有价证券给一般大众,只有百分之百保本、或未限制销售对象等商品,才可卖给既有财富管理等特定客户。

不过上述两项措施仅止于自律、应遵守事项,未定有明确罚则,除非投资者能成功举证,否则只能仰赖银行业者自我规范。

随立法院会期开议,连动债再成立委质询炮轰的焦点,金管会本周终于决议,将建立连动债商品审查作业机制,一改连动债销售完全不需经审查、或向主管机关报备等现状,最快年底,银行销售连动债以前,必须经过信托公会审查、报金管会备查或审查。

财富管理市场人士分析,连动债采预审机制,可形成商品销售前的一层过滤网,多了一层把关总是好事,不过预审机制仍无法杜绝目前的最大争议,即银行不当销售。

以金管会最近刚接获的申诉为例,一位单亲家庭、育有二子的老师,过去听从理专建议,将新台币 500万元定存全部转为连动债投资,却不幸误踩雷曼兄弟等地雷,几乎赔光光,激动的问着金管会官员“我要怎么办?”官员无法回答,这也只是这波众多连动债纠纷的其中一例而已。

为解决连动债争议,金管会十月成立连动债纠纷处理机制,让有纠纷的投资大众可向金管会银行局、银行公会、投保中心等三大窗口申诉,再由银行公会的金融消费争议案件评议委员会进行仲裁,至今申诉案件已逾600件。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国内整体连动债规模约新台币8828亿元,其中保本型6240亿元,连金管会官员都对国内民众投资能力叹为观止。

金管会官员坦承,今年下半年以来,虽然交易量越来越小,仍有银行在卖连动债,当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之际,今年六月以后仍有投资人敢买。

“不应该抹灭连动债商品本身的投资价值”,市场人士分析,与其他金融商品一样,连动债本身无好无坏,这波金融风暴,也有不少投资人的共同基金狂赔五成以上,遑论股票,不能因此就说连动债是不能投资的商品,但必须卖给适当的客户,销售过程必须兼顾客户需求、风险承受能力、银行营运立场的多道标准。

金管会将建立连动债预审机制,汲取香港、新加坡将连动债视为有价证券管理的精神,即公募连动债销售前必须符合当地证券交易法规范,包括有公开说明书、经备查等,不过真正要杜绝银行不当销售,则需回归法律层面,需加紧脚步研拟金融服务法、修改信托业法等。

“过去太信任业者的把关”,金管会官员表示,连动债销售有瑕疵,但碍于没有适当法源,金管会无权要求银行等业者停卖连动债。

金管会官员表示,未来金融商品销售将采客户分级制,资产、专业能力、投资经验等丰富的民众才能购买复杂的衍生性商品,未来也不排除修改信托业法,使银行等业者若不当销售,有法可罚,改善目前只有自律规范当约束力的情况。

此外,金管会已研拟金融服务法草案,若银行未尽投资风险等告知义务,可望将不当销售的举证责任,由投资大众需自行举证“银行有错”,转为银行需负起“我没有不当销售”的举证责任,否则银行需负起无过失赔偿责任,可望将使金融业者销售更小心谨慎,以免动不动就吃上官司,还得自己负起举证责任。

美国针对不当销售的举证责任即在银行端,导致多数银行为避免惹麻烦,极少将复杂的衍生性商品卖给一般投资大众。

不过金管会目前对金融服务法草案的定位仍不明朗,遑论已做好到立法院三读立法的准备,金融海啸波波重击台湾,从金融业者到投资大众,金融风暴后又引爆信用危机,台湾也将无法幸免,金管会必须加快脚步,否则烂摊子永远收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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