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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管法修正通过 台环署:车辆噪音可罚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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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十一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噪音管制法”,处理扰人机动车辆噪音将于法有据。环保署表示,部分民众喜欢拿掉车辆排气管消音器扰人清梦,法令生效后,民众只要详记噪音车辆出没地点、时间、车型、车号提出检举,验车属实,车主即可被罚新台币一千八百元到三千六百元罚金。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长杨庆熙表示,“噪音管制法”修正通过前,民众遇到改装汽、机车呼啸而过扰人,因为环保单位难以当场稽查、举发,往往只能自认倒楣。

不过,噪管法修正案通过后,民众可以详记发出噪音车辆资料,向环保单位提出检举,被检举的车辆须在指定期限内接受检验,未通过即可开罚,杨庆熙乐观预估可减少至少百分之五十交通噪音问题、减少百分之二十陈情案件。

除了仰赖民众被动检举外,杨庆熙还说,民众若非因排气管过于老旧,排气管会发出噪音,主要还是因为人为改装,空保处将要求环保单位,明年起拦检汽机车排气是否合于标准时,顺便检查排气管是否有改装情形,若有改装事实,将一并检查排气管噪音是否超过法定的八十五分贝标准,超过者一并主动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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