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机长辞职续 真正体会自由的意义
【大纪元2月27日讯】昨天(2月25日),轰动全国的云南首例飞行员辞职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前的证据交换,郑志宏坦言这场旷日持久的辞职官司让他身心疲惫,“通过这件事我真正体会了‘自由’的意义!
2007年5月17日,在东航担任机长正驾驶、A类飞行教员的郑志宏向公司提出辞职,不想竟遭东航天价索赔1257万元。
2007年12月27日,东航机长郑志宏辞职遭遇天价索赔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郑志宏违约成立,判令其一次性赔偿东方航空公司、东航云南分公司137万余元。据此,郑志宏也成为云南因辞职而付出最高代价的人。宣判后,郑志宏和两航空公司均表示不服,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昨天,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前的证据交换,双方都没有出示新的证据。昨天的证据交换中,双方都围绕违约金和技术档案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对于这场官司,郑志宏表示:因为这场官司,他的飞行执照无法检审,如今已过期了, 要想再飞上蓝天,必须重新进行训练,相当麻烦。“现在我成了真正的‘三无人员’,没有了收入生活面临很大的困难,以前对于‘自由’总觉得是离自己很远的事,只是一个单词,但通过这件事,我真正体会了‘自由’的意义!”
机师集体跳槽折射飞行安全隐忧
大陆的飞行员辞职,所引起的高额赔偿官司,时常见诸报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7年6月16日凌晨,山东航空的飞行员李峰给他的领导发了一条短信:这样飞太累了。我今天(15日)早上7:50坐车去(青岛)机场,9:00坐车去烟台,飞到23:40到青岛。坐机组的车回家还要一个多小时,实在忍受不了这个折磨,这个月飞完我就不飞了。
他的领导回短信说,这样飞行的还有其他人,也能克服困难。
但李峰还是提出了辞职。在这之前和之后的几个月里,李和他的11名同事,先后向他们供职的单位---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递交了辞呈,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山航”因此向他们索赔7000多万元。
李峰等人从“山航”网页上,下载了他们近两年的飞行记录。其中一位飞行员刘元的飞行记录显示:2006年10月23日上午10:23,他和两名驾驶员一起,从烟台起飞,在西安、兰州、太原、青岛等机场降落、起飞,然后再从青岛起飞,原线返回,仍然在太原、兰州、西安等机场降落、起飞,直至晚上23:55返回烟台。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0小时。
而他从烟台机场到飞行员驻地,还需要半小时车程。第二天早上7:58,他仍有飞行任务。机组的班车最早的一班于5:50发车,所以他至少于5:30起床。所以他休息时间不足6小时。
仅这两天的飞行就违反了民航总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的两个规定。而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据民航发言人称,近年来,民航业发展迅速,尤其是2003年左右,国家民航总局批准成立鹰联、春秋和奥凯等民营航空公司,正式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民航领域,因此打破了民航业国有的垄断局面。
尤其是从2005年3月起,春秋、鹰联、奥凯等民营航空正式运营,对飞行员需求大增。我国飞行员都是各航空公司自己出钱培训,并无富余,更无市场。而且培养一名飞行员,不但费用昂贵,还至少需要5年到10年才能成熟。因此,民营航空公司只有高薪挖人。这就是飞行员流动的最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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