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诉庭裁定离婚夫妇平均分配资产
【大纪元3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五日电)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今天就离婚夫妇资产分配作出裁定,法庭应按照英国案例,平均分配离婚夫妇的资产,各获分一半财产。
上诉庭裁定,香港法庭以往按“合理需要”原则分配离婚夫妇双方的财产,已不合时宜,香港应根据英国在二零零一年的案例,按“公平分配”原则,将离婚夫妇的资产平均分配,离婚配偶每人可获分一半财产。
香港一名离婚妇人原先被区域法院判决她可取得丈夫三分之一财产,即港币一百五十多万元,但妻子不服判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天裁定她可以获得两人财产的一半,即二百六十多万元。
上诉庭裁决后,今后香港法庭就离婚财产分配都以此案例作出裁决,这会引发部分有钱人为免离婚时配偶分掉一半财产而想办法在离婚前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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