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中餐馆:歧视法轮功就餐不可取

人气 7

【大纪元6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魏德纽约法拉盛报导)在美国,当你到餐馆就餐,却因为你属于某个宗教或种族团体而被拒之门外,这种事情听起来好像是在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种族隔离时代才可发生的,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样的事情在现今的纽约法拉盛却又发生了。

据大纪元先前报导,今年5月,美国法轮功学员罗伯特,在法拉盛图书馆附近41大道上的一家中餐馆就餐,遭到餐厅一位华人男性侍者的拒绝。5月31日,一位法轮功学员和朋友到法拉盛“红筷子”中餐馆就餐时,一位女招待走到门口对附近餐馆来的工作人员粗声大气地说:“你们店里有法轮功来吃饭吗?别给他们饭吃!”6月1日法轮功学员孙女士和朋友黄女士及其9岁女儿到“十里香餐馆”用餐,当她们坐下准备点菜时,一个穿黑衣的侍者过来说,“你们是法轮功,我们不想卖东西给法轮功。”当被问到为什么法轮功就不能在此吃饭时,黑衣侍者和另一位女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老板的决定。于是孙女士一行被赶出餐馆。在此之前,该餐馆还在5月31日拒绝来自华盛顿特区的薛女士等3位法轮功学员就餐。

就歧视法轮功就餐事件,记者今天(6月14日)下午打电话给“红筷子”中餐馆,对方否认有歧视法轮功就餐,称是服务员说的,就找服务员去,和餐馆及老板没有关系。

纽约大纪元办公室的赵女士说,以上这些现象都是因中共在法拉盛华人社区煽动仇恨而引起的,纽约中领馆总领事彭克玉在电话中对一位国际追查组织的调查员承认这一点。而像“红筷子”这样的餐馆在心里是自知理亏的,所以不敢承认,而把责任推给服务人员。事实上,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具有歧视行为或语言,业者都难辞其咎。根据纽约法律,任何服务行业都不得因信仰等原因而歧视顾客,如果调查属实后,这类餐馆会被处以重罚,同时老板还会被要求对员工进行反歧视法规方面的教育。

针对像“十里香”、“红筷子”等法拉盛中餐馆歧视法轮功就餐的话题,记者今天特地对其它法拉盛餐馆进行了采访,以了解拒绝法轮功学员就餐的现象,在法拉盛中餐馆中是否具有普遍性。于是记者选择了五家颇具代表性的中餐馆,它们中有高档点菜式的餐馆,由家乡小吃式的餐馆,也有经济实惠的自选快餐式餐馆。结果发现,所有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法拉盛中餐馆都清一色地表示,这里是美国,人们享有充分自由,歧视法轮功就餐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位于缅街和40街东南角的“旺角”餐厅(Corner 28 Restaurant & Caterer)是缅街上最为繁忙的中餐馆之一,以出售价廉物美的自选快餐闻名遐迩。当记者说明想问“旺角”餐厅经理对拒绝为法轮功学员提供餐饮服务有何评论时,在收银台上的Janna女士直接回答说,“这是在美国,怎么可以那么做呢?”在“旺角”餐厅,常常可以看到许多身穿印有法轮功标志衣服的人在此用餐,受到和其他顾客一样的热情接待。

在聚友楼(Flushing Friendly House),记者采访到一位食客,他是聚友楼老板的朋友,本人也是一家位于密西西比州Kensenville“彩虹餐馆”的老板。他说,我虽然不同意法轮功的做法,但这是一个文明社会,顾客给钱我们就得给服务,所以不给法轮功饭吃的做法是不对的。他在记者走时还特地交待:“你可以写我的看法,我对法轮功不一定同意,但在餐馆中不接待法轮功客人是绝对不可取的。”

“上海滩”餐馆老板和老板娘也认为这是在美国,一个自由的国度,不管是什么人到餐馆来,就是顾客,不能歧视。不过他们也称,他们只顾做生意,不愿牵涉政治,所以不愿做更多评论。

丽心茶餐厅(Manna Cafe)的老板娘Linda说,虽然举行大型的游行对她的生意有些影响,但是就像任何其他人一样,法轮功来到这个餐厅,就应该像对待任何客人一样。她风趣地说,美国这个国家讲人权,即使是罪犯来到店里,你也不能剥夺他吃饭的权利,更何况是法轮功。

在Prince和40街交界的“赵氏港式云吞粥粉面饭店”(CHML H.K., Inc.)的前台服务员对记者说,他们的餐馆陆陆续续都有法轮功人士来用餐,他们都和其他顾客一样热情地接待。他表示不能因为信仰而歧视顾客。

纽约法轮功联络人杜女士表示,法拉盛某些餐馆拒绝法轮功用餐源于中共领馆的挑拨离间,应该不具备普遍性,绝大多数华埠餐饮业者能够不被中共的谣言所蛊惑,清醒认识到这里是美国,讲究人权和法治,因不同见解而歧视一个团体是在无知地犯罪。她希望法拉盛的全体华人同胞也都能像华埠餐饮业者一样认清是非曲直,还法轮功一个公道。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中共叫嚣2千人的聚众捣乱泡汤 帮凶:又被耍了!
王丹欲返中国推动民主发展
美音乐人:法拉盛迫害令我震惊
建筑公司老板:庆幸自己是地主出身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