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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驻台代表:泰与台湾无法订定换囚协定

【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台北十三日电)泰国贸易经济办事处代表安佩兰明确表示,换囚条约或协定是政府间的官方协定,泰国目前无法与台湾签订,双方也未就此进行磋商;因此,目前在泰国监狱服刑的台湾犯人,特别是重刑犯,回台服刑的机会可说是极为渺茫。

但安佩兰保证,在泰国监狱服刑的台湾人得到“适当的待遇”,家属、非政府组织代表及台湾驻泰官员,都可随时探视。

根据外交部最新资讯,目前在泰国的台湾受刑人有一百一十五名,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涉及毒品犯罪,他们在泰国监狱中的待遇,受到受刑家属及人权机构的高度关切,是否能透过换囚或转移囚犯方式能让他们回台湾服刑,已成为台泰双边关系的重要议题之一。

不过,安佩兰日前在接受中央社记者专访时,已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她说:“我们(台湾及泰国)之间不能有此协定,这是政府间的官方协定,因此,“这些受刑人必须在泰国监狱服刑”。

台湾外交部官员也证实,由于泰国坚持签订换囚协定涉及主权问题,台湾的努力难有所突破,目前外交部及驻泰国代表处全力提供可能的协助,如代转汇款、义诊、翻译文件、聘请律师等相关法律服务,以及定期探视。

安佩兰解释,泰国只与少数国家定有换囚协定,更重要的是,即使有了协定,仍须考量犯罪行为、刑期等因素,个案决定该犯人是否符合条件。

如泰国法律严格规定,与毒品有关的案件不能特赦,而在泰国监狱中服刑的台湾犯人绝大多数是走私或贩卖毒品,刑期多在三十年到五十年间,也很难适用于换囚协定。

据了解,去年泰皇八十大寿特赦,有三名台湾受刑人出狱,但他们都是在长时期服刑,只剩下四、五年的刑期后,才被纳入特赦对象。

安佩兰表示,泰国政府对毒犯已经相当宽容,如在马来西亚及新加坡有可能被处死。

另一方面,安佩兰对台湾狱政单位的“过度严格”规定也有不满。她说,台湾驻泰官员探视时,泰国监狱会一次集合所有台湾犯人,但在台湾,她探视泰国犯人时,一次只能十人。

目前有六十三名泰国犯人在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服刑,安佩兰说,秉持公平原则,她必须探望每一位泰国犯人,给他们完全一样的服务,现在她必须七次往返台北–桃园龟山。

安佩兰说,她将向台湾外交部表达不满。

而台北监狱官员表示,事实上,他们已经很礼遇泰国代表处,因为根据规定,一次最多只能探视两名犯人,对台湾的立法委员也是如此,他们放宽到十人已是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