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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署:都更奖励容积率至100% 公听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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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一日电)内政部营建署研拟将针对策略性再开发地区,容积奖励更进一步放宽,调高上限至100%。不过,经内政部部务会议讨论后,有鉴于恐有炒作地皮疑虑,内政部指示营建署近期内召开公听会,听取产、官、学意见并评估后,再作成决策执行。

为提振国内经济,鼓励民间企业投入都市更新案,营建署拟全面修正“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由中央统一订定明确的都市更新容积奖励标准,扩大容积奖励范围,使一般都市更新案建筑容积奖励可达50%容积率上限。

另外,经中央或地方指定的“策略性再开发地区”,例如火车站、捷运站、水岸、港湾及配合重大建设发展需要高度开发地区,容积奖励更进一步放宽,调高上限至100%,其增加奖励容积收益,扣除更新成本后,部分回馈当地都市更新基金,专款供地方政府推展都市更新业务,回馈比例以40%为上限,以利地方政府有稳定财源推动都市更新业务。

不过,经过内政部部务会议讨论,有关明确订定容积奖励标准及项目,使更新个案尽量达50%法定奖励上限部分均表支持,但有关指定“策略性再开发地区”,再予提高奖励上限达法定容积100%部分,经讨论后,因外界似有将造成都市环境景观不协调、公共设施供给不足及增加土地炒作效应等负面疑虑。

因此,内政部请营建署再就指定“策略性再开发地区”并提高奖励上限达法定容积100%,听取产、官、学意见并评估后,再作成决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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