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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展延工期 前信义工务段长又涉图利罪

【大纪元8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五日电)公路总局南投县信义工务段前段长陈绍钊及陈姓工务员两人,于该段发包的台21线上边坡复建工程,违背契约准予展延工期六日,致使包商得以免缴工程逾期罚款,直接图利包商五千七百多元,南投检方今天侦结,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嫌起诉。

陈绍钊七月底才因台21线一件抢修工程发包案,涉嫌让包商贩售土石方牟利被以图利罪起诉,今天的起诉案已是近日来的第二起;公路总局在六月间已将陈绍钊调离信义工务段。

起诉书指出,信义工务段发包之“台21线97K+950─97K+970上边坡复建工程”,由张姓包商得标,契约金额新台币九十六万元,工期四十五日历天,原订竣工日期为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该工程于十二月二十八日被检举发现有偷工减料之情况,由于距原订竣工日期仅剩二日,致工程无法如期完工,但在包商的请求下,陈绍钊及陈姓工务员与包商,却涉嫌伪造工期展延协调会之会议纪录,同意展延工期六日历天,致生损害于信义工务段。

该工程终延至九十七年一月五日始竣工,并于九十七年二月十八日完成验收,工程结算金额九十五万九千三百二十六元已由承包商领讫。

起诉书指出,被告陈姓工务员为此一工程的主办工程师及监工,陈绍钊为该工程之主管及监督人员,明知包商申请展延工期之理由不实,未按契约规定期限完工,逾期六日,未依约要求包商缴纳五千七百五十六元之逾期罚款,涉嫌图利包商五千七百五十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