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助川震死亡学生家长 黄琦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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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梅玲采访报导)曾经协助四川地震中死亡学生家长的维权人士黄琦,遭到中国大陆法院控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名,明日(2月3日)受审。黄琦的妻子向外国通讯社表示,已接获成都法院通知,但并没有讲清楚对黄琦的指控内容,亦不准他或他的律师查阅任何文件或证据。

黄琦的代理律师表示,明日会争取延迟开庭审理,但认为机会渺茫。

黄琦的天网同伴张建民接受大纪元电话采访时指出,黄琦已被超期羁押。他希望成都当局在审理黄琦案子时,“应该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还黄琦一个公正”。天网所做的工作只是关于人权、维权事务,不存在国家机密的问题,希望成都当局不要破坏法律。

本身是四川人的黄琦于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积极参与救灾活动。数以万计中小学生因“豆腐渣”校舍倒塌而被活埋丧生,黄琦曾经协助死者的家长进行追讨,并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

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同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的母亲收到了黄琦因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受到刑事拘留的通知书,7月18日收到了逮捕证。据“六四天网”刊登文章称,浦文清当场向公安人员询问了为黄琦聘请律师的可能性,得到的答复是:“还要再等两个月以后才能申请见律师。”

人权组织认为,黄琦是因为向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了帮助而遭逮捕。

黄琦曾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于2000年遭到逮捕,并被判处5年监禁,是中国最早因网路言论入狱的公民,在2005年刑满释放。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

黄琦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天网”网站。由于网站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共当局的不满。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被打伤。随后中共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在对时政的公共评论中,声音越来越尖锐,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11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3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共对黄琦的迫害。中国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3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国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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